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恶化的问题日益凸现出来,企业突发性的污染事故也频频发生,如今年2010年7月在福建省上杭县发生的紫金矿业的污染事故,更是影响巨大,广为人知。企业的行为与环境污染有很大的关系,人们越来越关注企业的环境责任承担问题。在环境法律关系中,排污企业是最重要的主体,因此,研究企业承担环境法律责任的现状以及现有的法律规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环境法治的成功经验,完善环境法制与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进行研究,有现实意义。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另附页,撰写参考文献综述或翻译外文参考文献。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在综合资料的基础上,首先分析企业环境责任设置的背景和必要性,法理辨析企业环境责任的特征和属性;第二,以紫金矿业污染事故为典型案例分析研究对企业环境责任事故的产生原因、处理结果、法律依据和不到之处;第三,列举我国企业环境责任的现有立法,分析对企业环境责任规定的现状及缺陷;第四,在比较法视野下借鉴与评价国外及国际的各种立法和机制,特别是对法律责任的轻重、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双罚机制、公共利益的承担、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以及政府措施的实施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制度;最后提出对我国企业环境责任法律规制的完善建议。
资料收集与撰写综述:收集分析资料,形成资料综述;12.1~12.26
撰写开题报告:完成开题报告,撰写主要研究内容并讨论通过开题;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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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以案例为切入口,以文献综述为参考,以比较研究为方法,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分析我国环境保护制度的缺陷和原因,并提出完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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