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1.1目的及意义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年末,我国残疾人口总数为136782万人,且近十年来中国的残疾人数量呈现递增趋势,如何安置残疾人,保障残疾人的权益,让残疾人工作有序进行以及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已经关系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进程,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随着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我国加大了对残疾人事业及人权保障等方面关注度,关于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越来越多,残联组织、残疾人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发展健全,但是如何长效为残疾人提供完善性的服务却是一个长期的话题。此外,一些残障人士及其亲属通过多种渠道向各级政府、残联反映,强烈希望通过政府和社会解决其生活照料和养护托管的问题,残疾人托养的呼声越来越高,于是在2007年,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全国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会议精神主要文件的通知》(残联发[2007]31号)文件,倡导各地的残联组织建立起托养机构,残疾人托养服务这一概念正式被提出。2009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启动“阳光家园计划”,通过财政拨款,补助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一些地市根据残联发布的一些意见通知已经制定地市有关残疾人托养方面的法规,但是,就法律层面而言,国家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残疾人托养方面的法律,只是在《残疾人保障法》中提及到“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对托养机构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没有深入规定。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2.1主要内容和目标:
本选题主要是对当前国内残疾人托养机构现状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分析残疾人托养机构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对相关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此保障残疾人的权益,规范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建设,发挥残疾人托养机构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的作用。
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从现实的角度对残疾人托养机构进行初探,通过对残疾人概念的解析及残疾人托养机构的概念和性质的解读,了解当前我国残疾人的现状及残疾人托养机构的情况,并结合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残疾人托养制度的规定,对我国残疾人托养的相关法律情况进行一定的认知。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残疾人托养机构的模式进行解读分析,对不同的托养模式的优缺点进行评价,深刻了解我国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形式。第三部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以及现实生活中残疾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对残疾人托养机构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阐述,分析我国法律在残疾人托养问题的漏洞。第四部分则是在第三部分的基础,对相关的法律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以完善关于残疾人托养机构方面的法律规定,保障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第一阶段(2016-12-23~2016-01-10):选题定题;收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并答辩;
第二阶段(2016-03-03~2016-03-13):开题报告修改、定稿并上传;
第三阶段(2016-03-16~2016-05-30):撰写论文,并定稿;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高杰.我国残疾人托养中的法律问题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13.
[2]刘婧.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模式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12.05
[3]方舒.社区为本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研究.[j]理论研讨.20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