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险争议的司法解决机制探讨开题报告

 2023-02-27 09:02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我国社会保险肇始于1951年施行的劳动保险制度。改革开放后,国家对劳动保险制度进了变革,努力将劳动保险改造为社会保险,在企业职工中强制实施。因此,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及配套的争议解决方式与劳动者权益保护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对于“五险一金”中“五险”的缴纳额度以及方式成为就业市场中劳动者选择用人单位的重要考量因素。然而,当相关事实发生时,社会保险各方往往各执一词,导致纠纷陷入僵局境况,而由于其中涉及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因此寻找合适的纠纷解决方式成为不可回避的前置问题。但是,由于社会保险争议的主体涉及三方性质、力量不同的主体:行政性质的社会保险机构、民事乃至公法性质的用人单位以及属于普通民事主体的劳动者,社会保险争议的性质在理论上无法形成定论,实践中更难以合理、有效的选择恰当的司法渠道解决社会保险争议。

因此,本文的研究意义主要有为两个方面,其一是理论层面对于社会保险争议性质得以进一步明确的价值,其二是实践方面将有助于指导现实中社会保险司法解决机制的展开。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本文依托有关社会保险的现有理论,并以争议较多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为研究切入角度,在新时代背景下探讨我国社会保险争议的司法解决机制问题。通过研究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分析影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历史因素,随后通过对现行工伤保险政策进行分析,引出工伤保险对于劳动者的有关影响——通过北大法宝、法信科技等收集工伤保险的重大案例,分析影响工伤保险争议解决的原因、新时代工伤保险制度变化的新趋势,探讨我国社会保险争议的司法解决机制。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其一、社会保险争议的性质以及由此衍生的社会保险争议司法程序选择

其二、社会保险司法争议内部的利益均衡、待遇标准确定

写作提纲

一、序论

1.提出中心论题;

2.社会保险背景。

二、本论

(一)现有工伤保险制度结构

1.法理(其社会意义);

2.法规;

3.案例

(二)目前解决工伤保险司法争议存在的问题

(三)对策

三、结论

1,概述当前工伤保险司法争议及其对策;

2.呼应开头的序言。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社会保险作为现代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肇始于德国俾斯麦时期,其制度化则起源于美国的全面社会保障制度。纵观全球,社会保险的一般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其作用在于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劳动能力(无论是基于年老、意外事故、失业等原因),从而失去工资收入后仍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工伤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实际就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史,工伤保险司法争议也反映了社会保险领域的司法争议。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社会保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首先是基于科技发展而产生的对工伤保险认定标准的研究(bloch frank s,2014)。其次是各国社会保险政策所起到的社会保障效用的评估(mikyung park;rosa minhyo cho,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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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年1月中旬完成论文写作提纲和开题报告

2022年3月中旬提交初稿

2022年4月中旬提交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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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harrington rosamund,fostermichele,fleming jennifer. experiences of pathways, outcomes and choice aftersevere traumatic brain injury under no-fault versus fault-based motor accidentinsurance.[j]. brain injury,2015,29(13-14):

[2]程姝.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d].东北农业大学,2013.

[3]杨立新.论不真正连带责任类型体系及规则[j].当代法学,2012,26(03):5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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