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量刑标准研究开题报告

 2021-08-14 02:08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1.1目的和意义:

党和政府首次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将反腐败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刑法修正案(九)对我国有关规定的修改,为惩贪肃腐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对新形势下我国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完善和法治反腐进程的推进都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受贿数额是衡量犯罪情节的一个重要因素,它从一定程度和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明贪污受贿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且也是处刑幅度的标准,关键问题就是要正确处理好情节与数额的辩证关系,做到定罪量刑的主客观相统一。事实上,实践中因受贿罪量刑情节不规范,导致量刑失衡大量存在,不符合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要求。比如大案要案犯罪时间长、数额大、自首少,有没有退赃、悔罪情节均未影响刑罚量,基层院审理的案件中受贿数额小,时间短,多数存在自首,在情节相同情况下,是否索贿并不影响刑罚。犯罪行为决定责任的大小,承担刑罚的轻重,但受贿罪中明显存在“罪责刑不均衡”等问题。如此看来,在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贿赂的范围、罪数以及情节等方面,我国法律仍欠缺进一步的修改和补充。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对于受贿罪以及量刑在立法上存在的问题,针对打击受贿犯罪的不足,以期提出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国对于受贿罪及其量刑的立法。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2.1基本内容(撰写纲要):

第一章我国受贿罪量刑标准的立法沿革第一节我国受贿罪量刑标准的立法沿革.一、我国古代受贿罪的量刑标准规定二、我国近代关于受贿罪量刑标准的变革三、我国现代关于受贿罪量刑标准的变革 第二章域外受贿罪立法规定研究第一节英美法系国家对贪污贿赂犯罪量刑的有关规定第二节大陆法系国家对贪污贿赂犯罪量刑的有关规第三节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关受贿罪的量刑规定 第三章我国受贿罪量刑存在的问题第一节受贿罪与贪污罪量刑同一一、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二、受贿罪量刑应考虑的问题

第二节数额与量刑关系(表现和原因分析)第三节受贿罪情节认定存在的问题(表现和原因分析)第四章受贿罪量刑规范化的制度构建第一节基本原则第二节数额的确定基准第三节量刑需考虑的因素第四节数额加情节结语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第一阶段(2015-12-22~2016-01-23):选题定题;收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并答辩;

第二阶段(2016-03-03~2016-03-15):开题报告修改、定稿并上传;

第三阶段(2016-03-16~2016-05-10):撰写论文,并定稿;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李丽叶.关于完善行贿罪量刑标准的思考[j].法制博览,2015,30:59.

[2]周彤.论受贿罪定罪量刑标准的立法完善——《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后的再思考[j].商,2015,35:221.

[3]项谷,耿建.受贿罪定罪量刑标准的立法完善——对刑法修正案(九)修订受贿罪的解读及适用[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5,06:64-74.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