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补充侦查制度开题报告

 2021-08-14 18:00:58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献综述一、前言部分(一)补充侦查的概念我国的补充侦查制度,是指刑事诉讼程序进入到审查起诉以后的一定阶段,由于发现案件中存在着案件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尚有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侦查程序不合法的情况,检察院决定或提出建议,或人民法院提出建议,而由原侦查机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的侦查工作基础上,作进一步调查,查清事实、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补充侦查本质上是原有侦查工作的继续,仍属于侦查程序的范畴。

如果原有侦查工作已达到侦查的目的和要求,侦查任务已经完成,就无须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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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本课题要研究或解决的问题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引进了对抗制等因素,具有当事人主义的色彩,有很强的进步性和科学性。

由于仍处于过渡阶段,还带有较强的职权主义因素,以至于补充侦查工作中出现了一些矛盾与不足。

这些矛盾和不足逐渐暴露出来,影响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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