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股权众筹的法律规制开题报告

 2021-08-08 02:04:05

全文总字数:1118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目的:在明确股权众筹定义的基础上,通过梳理我国股权众筹实务的发展现状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对国外股权众筹立法动态的考察,以促进股权众筹事业的发展为目的,为完善我国股权众筹法律规制提出建议。

意义:股权众筹作为一种近年来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具有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促进初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满足普通投资者投资需求、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多重意义。而我国目前仍未出台专门针对股权众筹的法律规定,依据已有的法律和相关试点的规则也难以操作,导致了股权众筹仍存在地位不合法、操作不规范、退出困难等问题,甚至有涉及非法集资的风险。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制,将是阻止我国股权众筹健康长足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研究股权众筹的法律规制,对进一步发挥股权众筹的普惠金融作用极具现实意义。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国外:股权众筹起源于国外,起初发展速度并不快,自2012年后才得到了巨大发展。美国2012年通过《JOBS法案》承认了股权众筹的合法地位,并于2015年3月28日和11月初相继发布了JOBS法案A 条例 和JOBS法案的第三章《众筹法案》,允许企业从普通公众而非特定投资人那里筹集资金;日本效仿美国出台了日本版的JOBS法案《金融商品交易法等部分修改法案》;欧盟各国基本上都在欧盟现行金融和投资法律框架下,对众筹活动和服务所涉及的问题分模式进行监管。

国内: 目前国内学者对股权众筹的研究角度主要有三个:一种是以目前实践较多的私募属性股权众筹,即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分析,提出对现有规范进行修改、完善相关立法的建议;一种是直接以目前实践较少的公募属性的股权众筹为对象,对公募股权众筹法律制度构建作出设想;一种是以股权类众筹融资为研究对象,如学者杨东认为《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是证券发行制度变更时期的过渡性规定,同时探讨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与股权众筹。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内容:

1股权众筹概述(历史、定义、性质、意义);

2、我国股权众筹的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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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1.梳理阐述股权众筹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由传统股权融资方式上发展而来的历史与原因;

2.对股权众筹相关配套法律制度提出具体、有操作性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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