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字数:3348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目的:从法经济学核心理论角度,审视我国合同制度,特别是合同效力制度。
研究认为,合同法律制度应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寻找效率与安全之间的平衡,以鼓励交易、提高效益作为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首要目标。
意义:对合同效力制度进行法经济学的分析,揭示了合同法所蕴涵的效率观,以及合同法通过法律强制力,有效的制止或者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机会主义,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获取最大交易效益等的经济作用。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1.国外有关学者理论研究1.1 契约的经济分析理论斯密(1776)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认为:人类唯一普遍的生存方式是分工与交易。
以己之长生产出自己消费不了的剩余产品,并用这个剩余交换他人消费不了的剩余,在这样的分工生产与交易体制下,每个人的生活会比自给自足时要好。
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协调分工、生产、交易与消费。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研究内容:探讨合同效力法经济学分析的目的;对合同有效条件、无效表现进行法经济学理论分析;结合司法案例对我国合同法有效合同以及无效合同表现的规定进行实证分析,最后得出研究结论,并提出法律建议。
计划:(1)准备阶段 2018 年 12月30日~ 2月15 日(2)撰写阶段 2019 年 2月16日~ 4月10 日(3)修改阶段 2019 年 4月10日~ 5月10 日(4)答辩阶段 2019 年 5月27 日(5)归档阶段 2019 年6 月10 日- 16日
4. 研究创新点
本文用法经济分析方法研究合同立法价值目标,对合同有效条件、无效表现进行法经济学理论分析,据此对合同效力制度进行审视。
发现,我国现行合同制度更多强调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功能,而对于交易成本最小化功能并没有予以应有的强调和重视。
通过法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合同效力制度进行研究,指出我国现行合同效力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的建议,这是对原有合同法理论的新的突破,也是对合同法理论体系的完善的一种有益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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