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内部主要权力职能又可划分为审查逮捕权和审查起诉权。
批捕权和公诉权是否能够合法高效的行使及运行,已无可置喙的成为了检察机关实务工作中关键的内容。
由于捕诉分离模式与诉讼体制改革的某些措施不兼容,2019 年初,我国最高检确定了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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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拟研究的问题(一)对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的相关基本理论进行探讨。
首先对捕诉合一机制的概念进行概述,明确现推行的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是不同于检察机关恢复重建时期采用的捕诉合一模式,也并不是简单的人员或者权力的合一。
其次通过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我国捕诉合一检察权运行机制可行性进行分析,明确推进该运行机制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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