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一、研究背景如今,由于涉及知识产权的国际贸易日趋频繁,仲裁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显示岀巨大的优势,其与司法诉讼相比更能够得到当事人双方的一致认可,不仅源于仲裁快捷、高效的特征,更是因为仲裁裁决的执行较为便利。
虽然国际司法认为仲裁机构没有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权限,但是在当今时代,随着相关争端的日益增多,各国家逐渐认可了仲裁机构对知识产权的处理。
唯独在知识产权效力争端的可仲裁性问题方面,国际社会态度不一。
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拟解决的问题:1、如何完善国内有关知识产权仲裁的立法2、如何完善国内有关知识产权仲裁的司法3、如何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论文提纲: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引言第一章 概述一、研究的背景与意义(一)研究的背景(二)研究的意义二、研究现状(一)国外研究现状(二)国内研究现状第二章 知识产权仲裁的利弊一、知识产权仲裁的益处(一)专业性(二)保密性(三)节省成本(四)减小对当事人之间商业关系的影响(五)国家间的仲裁具有更大的可执行性二、知识产权仲裁的弊端(一)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存在是前提(二)对知识产权有效性的仲裁存在较大争议(三)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禁令方面的内在缺陷(四)救济的局限性第三章 知识产权争议的可仲裁性及发展趋势一、知识产权权争议可仲裁性(一)知识产权合同争议及其可仲裁性(二)知识产权侵权争议及其可仲裁性(三)知识产权有效性争议及其可仲裁性(四)二元说与三元说之争二、知识产权权争议可仲裁性的发展趋势(一)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二)公共政策对知识产权可仲裁性的阻碍第四章 未来我国法律的完善一、国内有关知识产权仲裁的立法(一)著作权方面(二)专利权方面(三)商标权方面二、国内有关知识产权仲裁的司法(一)知识产权仲裁机构(二)知识产权仲裁规则(三)仲裁机构对知识产权争议受理裁决情况三、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议(一)明确知识产权争议的范围(二)提高专业仲裁机构的水平(三)明确行政、司法和仲裁之间的权限划分总结二、研究方法:1、演绎分析法:从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出发,对知识产权效力争议可仲裁性渉及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研究,借助法学现有的理论对知识产权纠纷的可仲裁性做出全面明确的解释,以证明知识产权效力纠纷的可仲裁性。
2、比较分析法:本文详细分析了国外对于这一问题的态度和做法,通过对比我国与其他国家法律与实践方面的不同来分析知识产权效力争议具备的可仲栽的条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和现实情况提出了相关优化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