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研究背景近年来,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增强环保执法力度,提高效率,十分青睐于采用环境行政约谈这一行政措施。
环保部在2014年5月出台了《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2015年8月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也规定了省级环保机关对大气污染排放不达标地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的制度。
尽管环境约谈制度在目前环保领域的适用得到了普及,但行政约谈作为一种新型的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方式,遇了偏离法治化的诟病与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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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本课题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一)生态环境约谈制度的概念,详细阐述生态环境约谈制度的适用范围。
(二)生态环境约谈制度目前的立法现状以及实践中的运用情况。
(三)生态环境约谈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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