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目前,侵犯财产性犯罪日趋多样,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分与定性,给实务中带来一些困难。
法院将其他侵犯财产的罪名认定为诈骗罪时有发生,为财产犯罪的认定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局面。
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研究者们从诈骗罪的构成要素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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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研究内容与思路处分意识是诈骗罪作为互动性财产犯罪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构成要件要素。
在诈骗罪中,由于被骗者没有尽到谨慎之注意义务,以致在行为人的欺诈之下产生了处分财产的错误认识,进而造成了财产损失的结果。
在讨论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时,离不开对被骗者处分意识的讨论,否则,将无法说明诈骗罪是基于被骗者意志而交付的财产犯罪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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