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制度的完善开题报告

 2021-11-02 21:13:43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一、研究意义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日趋严峻并不断呈现低龄化趋势,尤其是校园暴力违法行为频繁曝光,其中不乏一些行为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反响较为强烈,越来越引起社会公众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主体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且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他们普遍处在青春期发育阶段,其生理和心理方面变化显著,思想活动较为活跃且不稳定,对于新生事物好奇心很强,因此常常容易产生冲动行为,造成犯罪,而且其犯罪行为具有明显冲动性和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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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拟解决的问题:(一)分析未成年犯罪人的人格特点(二)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三)发现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司法制度存在的不足二、研究方法: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釆用规范分析方法与比较研究方法相结合。

1、规范分析方法,通过分析论证,从理论上证成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制度的必要性、合理性与合法性价值。

2、比较研究方法,对比考察国外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制度的现状、经验与启示以及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制度的现状、不足之处、完善对策以及未来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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