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建设中城市角色定位及法律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2021-11-17 23:35:30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1)研究目的

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是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方法。当前“一带一路”建设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是法律冲突问题、区域经济合作问题、生态及环境保护问题、民间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之法律地位问题以及国内相关立法之衔接与修改问题。为此,一方面,应通过制定相关行动计划、建立协商谈判和决策协调机制、确立共同行为规则等来解决“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宏观问题;另一方面,以解决相应微观问题为目的,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冲突协调机制、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法治保障机制、生态及环境保护中的法治合作机制、民间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法律地位之确立、推进国内相关立法的完善修改等方面予以法治化建构。在全球科学技术快速迭代、经济全球化不断加深、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强化背景下,很多城市都开始重新审视自身的角色定位,以充分利用和最佳配置城市内外的环境和资源,准确地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最大限度地占领和控制市场,实现优化发展,最大化地创造财富和提高区域竞争力。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作为“一带一路”建设发展中的重要地区,该城市应该积极抓住一带一路所带来的积极发展机遇,找出自身发展的不足之处,努力提升发展,争取借用一带一路的积极发展机遇,把城市打造成一个法律发达、城市发展定位清晰、科学的城市地区。

(2)研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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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1)研究内容

本研究以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具体研究对象,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中城市角色定位和法律问题展开研究。首先在了解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给城市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的前提下,对一带一路中城市建设发展现状进行了了解。然后重点总结了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在一带一路发展中,对于城市角色定位以及法律建设上所出现的问题,并分析了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够推动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深远发展下去。

(2)研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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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计划与安排

2020年3月6日-2020年3月25日:确定论文选题,并围绕选题收集整理资料,并完成论文开题报告;

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5日:进行论文初稿写作,并完成论文初稿;

2020年4月6日-2020年4月15日:根据导师修改意见完成论文二稿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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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孙军,高彦彦.“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城市群体系构建与价值链重塑[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2(01):105-114.

[2]李悦,宋志飞,王建省,姚海波.新时代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创新研究[j].无线互联科技,2020,17(01):120-121.

[3]臧术美.“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中东欧地方合作——一种多层级合作机制探析[j].社会科学,2020(01):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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