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1.1目的及意义
1.1.1目的: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劳动法》并无服务期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缺乏劳动法规制的前提下,因劳动合同服务期制度引起的纠纷在审判实践中也存在较大争议。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曾提出有关服务期的内容,该文第三条规定了服务期的约定问题和服务期限的设置问题。由于劳资关系日益复杂多变,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不得不在各地劳动立法中对服务期条款做出规定,典型的有2001年出台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和2003年出台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2.1基本内容
2.1.1研究内容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⑴2019.12.29-2020.01.12,选定题目与指导老师并接收任务书;
⑵2020.01.13-03.06,开题报告撰写、修改、提交给指导老师;
⑶2020.03.07-03.20,开题答辩,开题报告修改、定稿并提交;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高丽.浅析劳动合同新热点条款的审查[j].法制博览,2019(27):170-179.
[2]戴振华.《劳动合同法》灵活性和安全性的再平衡[d].吉林大学,2019.
[3]岳春燕.劳动合同服务期范围的法律适用[j].人民法治,2019(08):106-107.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