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一、引言行政程序轻微违法的确认判决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各个法院对第七十四条的适用也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
杜睿哲在《通过正当程序提升司法的社会认同》说过在大量的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法官们各自的裁判规则。
关于 程序轻微违法的判定标准前提条件学界也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和分析,但尚不能提供统一明确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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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1.本课题要研究或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对当前审判实践中行政程序轻微违法认定标准问题的解决,提出完善的建议和对策。
明确行政程序轻微违法的法律概念,以及其与违反法定程序、行政程序瑕疵之间的界限:明确对轻微的认定标准:在制度层而 引入自然治愈制度,丰富行政程序违法的救济途径和手段,以弥补程序轻微违法在法律概念及立法上的不足。
第五部分对木文关于行政程序轻微违法司法认定标准的观点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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