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一、研究背景说起小产权房,人们并不感到陌生,殊不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小产权房的概念不存在于任何规范性法律文件之中,而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一种称谓。
以现行法律规范来看,小产权房是一种非法建筑。
学界对小产权房的定义有所争论,李长健等学者认为:小产权房是指作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理人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在集体土地上自行开发或与房地产商签订开发合同后由后者承建,并向本集体组织外人员出售或出租的住宅,小产权房一般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住宅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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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拟研究的问题:本文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我国土地国情的分析,阐述小产权房的成因、现状与主要问题。
第二部分结合新《土地管理法》针对小产权房问题的条款,分析《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对小产权房问题的影响。
第三部分展现现阶段小产权房还未解决的问题所在,提出相应的对策,试图探析我国土地制度的发展趋势和小产权房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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