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一、研究背景添附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中所规定的取得财产权的重要的方法和制度。
但由于我国物权立法长期不完善,法律上一直未明确承认添附制度,在实务中极少采取添附规则解决纠纷。
因而在之前《物权法》的制订过程中,对添附制度的必要性以及与侵权行为法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认识,对于是否在《物权法》中设立添附制度一直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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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本课题要研究的问题添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由于不相同的物之间发生了各种变化而产生一个新的添附物,此时确定新物的权利归属是后续民事法律行为的基础。
从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角度,对之进行民事立法上的反映,有利于明确和稳定人们对物的归属、支配关系,对于促进物的管理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调整普罗大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保证公民的各项权利,因此必须科学性地规定各项制度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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