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研究开题报告

 2021-08-14 17:50:1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如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组织明确权责)。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1]

显然,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已成为接下来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头戏。笔者将通过对政府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所面临的三个阶段性问题:政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需求输入、政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产品供给举措、政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能力优化路径的文献成果比较归纳,据此提出目前该领域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及研究展望,以期给各位同行专家在今后的研究中提供一些参考。

一、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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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本文将对政府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所面临的三个阶段性问题:政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需求输入、政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服务输出、政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能力优化这三个阶段性问题的文献成果进行整理归纳,据此提出目前该领域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及研究展望。

首先,通过文章开头概述部分了解政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相关概念,并在引言部分说明政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时代背景。

其次,阐述近年来我国政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政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现状的本质及存在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进而了解政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做的比较好的地方和不到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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