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研究——以天津市蓟县侯家营镇为例开题报告

 2022-01-30 07:0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逐步增长,与此同时,农村正在面临着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刻不容缓。

早在1999年11月,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全面、系统的提出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200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并颁布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就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出了更为具体、完善的政策措施。2006年10月,国家环保总局编制了《同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计划用15年左右的时间,遏制农村环境污染加剧趋势,改善农村环境。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全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纲要(2007-2020)》。同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第二个我国专门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性文件《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08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央财政为此设立了专项资金。200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出了明确部署。[1]2011年10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分为: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三部分。[2]它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这必将极大地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十八大报告也首次提出了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目标要求。报告提出要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为美丽中国建设勾勒了一个美好蓝图。[3]

蓟县位于天津市的北部,地处京、津、冀交汇地带。全县总面积147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755平方公里,平原洼地面积715平方公里,总人口78万人。1999年11月,蓟县经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审批,被确定为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地区。[4]然而,近年来由于县域内村庄污水、污物的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使水库水质呈现严重富营养化,对城市饮水安全构成威胁。因此,针对确保水质安全,保障天津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天津市于2009年提出于桥水库水污染防治及水环境保护工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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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问题

研究目标:

通过对天津蓟县侯家营镇居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总结该镇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内外获得显著成效的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对策对天津市蓟县侯家营镇农村环境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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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的方法与方案

研究方法: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相结合

主要通过文献法和问卷法收集资料,通过统计分析和比较法分析资料。

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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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特色或创新之处:

本文采用实证与理论相结合的方法探讨天津市蓟县环境治理问题,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是,本文不仅对天津市农村环境治理现状进行了归纳总结,而且还结合了国外获得显著成效的农村治理对策中的成功经验,对天津市蓟县环境治理对策的选择提供了更为翔实的经验借鉴。

5. 研究计划与进展

研究计划及预期进展:

1.2013年12月内通过阅读文献等确定选题;

2.2014年1月、2月寒假期间完成所有问卷的数据筛选和整理,并完成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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