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业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市场也随之蓬勃兴起。人们都说,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的元年。互联网金融具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其自身也有难以克服的弱点与缺陷。这些年,互联网金融发展频繁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2015年,股权众筹案中,创业方诺米多餐饮公司在众筹协议中提供的信息不真实;#8220;碧威资本#8221;集团旗下的#8220;帝威二元期权#8221;涉嫌诈骗,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骗取投资者上亿元资金然后跑路;截止2016年12月20日,互联网金融网站11173家,其中涉嫌违规的网站2420余家,系统预警过的高危网站381家。并且,互联网金融仿冒网页4.32万个,受害用户7.5万余人次。眼下,招财宝涉嫌私募违约事件又不断发酵;严重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甚至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鉴于以上原因,本文基于互联网发展中讨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探究在该领域内存在的问题,现阶段和未来保护的方向与内容,在这过程中,个人,社会和政府如何起到积极的作用。可以有效的解决在互联网发展中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全面保护,减少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从而一定程度稳定金融市场。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首先,根据国内外的相关论文,文献,书籍,区别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明晰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特点
然后,从基本理论出发,着眼于现有研究,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被损害内容。
其次,结合国内外的案例,重点是国内的案例,详细分析如何保护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缺陷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尹优平(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j].中国金融,2014)总结了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困难:私人信息容易泄露、资金安全难以保障、纠纷解决比较难、制定法律比较困难等。
宋晓源(基于互联网金融条件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j].金融法苑,2014)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指出互联网金融条件下,金融消费者在维护资金安全、信息安全、信息披露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同时由于监管和法律缺失,一旦消费者权益侵害,后果将更加严重。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拟定提纲。通过浏览学校图书馆纸质书籍、电子资源以及硕士论文等,收集相关资料,在学习所有与论题相关知识点的基础上,总结并提炼提纲,填写开题报告。2、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初稿。进一步收集论文中需要的数据资料,按照前期拟订出的提纲,充实论文的内容,并对其加以具体数据分析论证,完成论文初稿。3、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反复修改初稿。仔细阅读初稿,对其内容不足之处以及语句不通顺之处进行修改,并查阅近期文献,完善论文。4、2022年5月1日至6月上旬,论文定稿,准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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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李勇坚. 互联网金融视野下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j].银行家.2015,(11):74-76
[2] 尹优平.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j].中国金融,2014,(12):75-76.
[3] 宋晓源. 基于互联网金融条件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j].金融法苑,2014,(6):4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