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开题报告

 2022-07-22 09:47:06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我国主流舆论和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带来了金融业生态和竞争模式的深刻变化。它对于实现我国金融改革目标展现出明确的价值预期,在改善金融行业生态环境、实现普惠金融、提高金融效率、加强竞争、打破垄断、造福金融消费者方面作用尤为突出。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与初步规范的双重阶段,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的一种重要应用,凭借其虚拟化、便利性等特点,成为金融领域创新的获胜者,规模及影响力快速扩大。但是互联网金融的高科技以及新生特性,使消费者在享受互联网金融便利同时,也不得不面临权益保护的现实问题。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结合后产生的一种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在最初阶段,比传统的消费者群体更年轻、更乐于接受新生事物。但互联网金融视野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逐渐向各年龄段、各阶层、各地域渗透,金融消费者的外延加速扩大,使得其权益更加容易受到侵害。

由于消费标的和消费场景的特殊性,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知识准备和经验更加不足,也承受着更大的风险,因而需要更有力的保护。目前来看,消费者权益在互联网金融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有:

第一,缺乏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内涵与外延的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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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学术界对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不过大部分是关于传统金融中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研究。

porteous(2005)研究表明,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的缺乏导致金融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金融消费者与提供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相比,在专业知识上存在明显的匮乏,甚至对最基本的金融知识的掌握也不足。

tennyson(2009)研究指出,需要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的首要原因是在金融市场中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属性、价格、质量等信息的掌握往往比金融产品提供方要少,而这些信息正是评价一个金融产品好坏的关键因素。同时由于金融产品的复杂性,使得金融消费者在比较不同卖方的金融产品的质量时遇到困难,所以需要广泛的信息披露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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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一 、撰写方案

1、阐述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分析互联网金融在经济社会中的消费者基础,同时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基本理论进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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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 tennyson s l. analyzing the role for a 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agency[j]. networks financial institute policy brief, 2009

[2] porteous d, helms b. protecting microfinance borrowers[j]. cgap focus note, 2005 (27)

[3]常瑞胜,王正位.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j]. 金融理论与实践,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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