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托公司盈利模式的研究开题报告

 2022-09-02 19:58:52

全文总字数:1913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1.在金融领域,自1979年中国信托业至今已有30多年的发展历史。在这30年的发展过程中,信托业为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满足企业和个人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2.我国信托财产不断增多。随着我国国民收入的增加,越来越多闲置的财产委托信托公司管理,而信托公司也利用这些资产去投资我国的各项实业,为缺乏资金的企业提供资金来源,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3.与此同时,我国的信托业也存在着一些问题:(1)没有一个清晰的战略模式。信托产品缺乏认同感,落后于其它金融行业,由于信托产品涉及范围广泛,在与银行、证券、保险竞争时没有优势,而又缺少创新,没有找到一个专属于自己的信托产品特色。(2)管理水平低及人才缺乏.3)缺乏核心盈利业务(4)存在治理结构缺陷(5)信托法律落后缺少政策支持导致产品流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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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1.研究内容:在金融领域,信托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通常被并称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作为营利性金融机构,信托业的发展对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十分重要,然而,与国内的其他金融行业相比,我国的信托业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本文旨在研究我国目前具有代表性信托公司的运营模式,并探究其存在的问题。

2.拟解决的问题:

寻找具有代表性的信托公司作为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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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计划与安排

我国信托业研究现状:

盛学军(2003)认为,由于建立在独立的信托财产基础上、与信托财产分离的受益权,可以非常灵活地摆脱信托财产本身存在的流动性局限和交易成本太高、运用目的稳定性差等问题,从而能够以增强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合理导管税负、强化受益目的等主要功能,实现其长期规划、弹性空间和对受益人切实保障之目的。

王通平(2011)指出,信托概念的误读和信托市场的坎河造成信托法律规制价值和功能的错位,使得信托市场法律规制与信托概念、信托市场存在不可避免的冲突。因此,只有厘清信托概念,制定统一的以信托机构构造为核心的信托业法,树立大信托市场的观念,才能消除信托市场法律规制冲突,从根本上促进信托市场的健康、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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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一、撰写方案

1.阐述信托公司经营模式研究的意义

2.介绍国内外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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