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自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来,农地确权试点范围逐渐扩大。截至2014年底,全国1988个县开展了试点工作,涉及1.3万个乡镇、19.5万个村,试点覆盖范围达 3.3亿亩。农地确权在促进农业集约化、专业化发展的同时,对种粮大户生产活动及农地资源的影响也一直是备受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种粮大户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农户不同,其转入地规模较大,可获得土地的规模效益。此外,种粮大户只拥有承包地一定期限的使用、收益等权利,不能将承包地转让给他人、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农地确权后,农地产权主体明晰,种粮大户承包土地的未来经营权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对种粮大户投入行为与经营方式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有机肥与化肥相比,具有改善土地,培肥地力的功能,可作为衡量农户对土地相关的长期投资的指标之一。(郜亮亮,2012)因此,面前我国资源约束、供需矛盾及粮食安全问题日趋严重的严峻形势,研究农地确权后我国种粮大户有机肥施用行为的影响因素对于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是以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与淮安市淮阴区代表性农户调查数据为基础,分析农地确权背景下,种粮大户施用有机肥行为的影响因素。为达到研究目的,在调查农地确权后种粮大户的个人及家庭特征、土地规模、经济水平以及肥料价格等因素的基础上,主要对农地确权后种粮大户施用有机肥的情况进行实证分析,并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寻求优化农户行为的方法,并为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相关政策建议。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见文献综述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研究内容: 1.选题的背景、目的、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 3.选择典型地区种粮大户,主要对其农地确权的现状、土地规模、农户家庭特征、财产特征、是否施用有机肥等进行问卷调查,作为本研究项目的主要数据来源。 4.基于问卷数据建立模型,对农地确权后种粮大户有机肥施用情况进行分析,从而进一步研究分析农地确权下种粮大户施用有机肥的行为影响因素。 5.结论与建议 研究计划: 1月10日之前,撰写文献综述,完成开题报告初稿; 1月10日-1月13日,经指导老师审核通过,上传开题报告; 1月13日4月3日,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4月3日-5月5日,对初稿进行修改,完成二稿; 5月5日5月15日,对二稿进行修改,完成三稿; 5月15日5月20日,对三稿进行修改,并经老师同意后定稿; 5月20日6月5日,继续修改论文,编写答辩提纲,进行答辩,并根据答辩意见最终完善论文,上传论文系统。 |
4. 研究创新点
大量文献已对中国农地确权的产生原因、存在的问题以及拟解决的对策进行了研究和阐述,对我国土地政策未来发展方向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但仍然存在一些方面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其中种粮大户对于农地确权下施用有机肥的行为影响因素更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一方面,这是对农地确权制度效应的重要体现。
本文采取面谈问卷方式,选择典型性地区种粮大户,调查内容涉及种粮大户家庭基本情况、地块特征、非农就业情况、务农时间及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土地流转、肥料来源及销售点距离、农业投资等信息,通过实证研究,对农地确权后种粮大户施用有机肥的情况进行分析,并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提出优化农户选择行为的方法与政策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