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要求
通过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正确认定网络造谣型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概念”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虚假信息”、”信息网络“以及”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以期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罪进行正确适用,进而在公民言论自由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公共秩序的维护两者之间达到更好的平衡。
2. 实验内容和要求
内容:通过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探讨网络造谣型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概念”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虚假信息”、”信息网络“以及”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以期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罪进行正确认定。
要求:1.认真、广泛搜集资料,保证论述充分;
2.案例来源真实,且与课题内容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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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参考文献
[1]孙万怀,卢恒飞.刑法应当理性应对网络谣言——对网络造谣司法解释的实证评估[J].法学,2013(11).[2]卢恒飞.网络谣言如何扰乱了公共秩序?——兼论网络谣言型寻衅滋事罪的理解与适用[J].交大法学,2015(1).[3]储槐植,李梦.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探究[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9(01).
[4]曲新久.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刑法解释[N].法制日报,2013-09-12(07).
[5]何嘉瑜.网络型寻衅滋事罪中的关键词认定[D].华东政法大学,2015.[6]吴琳.网络谣言与寻衅滋事罪的认定[D].清华大学,2015.[7]程梦寅.网络造谣型寻衅滋事罪的适用问题及其应对[D].吉林大学,2017.[8]陈静.刑法视角下的网络造谣行为[D].黑龙江大学,2018.[9]仝宗锦.对曲新久教授《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刑法解释》一文的评论[EB/OL].http://tongzongjin.blog.sohu.com/276697643.html.2013-09-12.4. 毕业设计(论文)计划
1、确定选题,填写选题报表: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3日;2、搜集整理资料,完成任务书: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月14日;3、完成初稿:2022年2月6日至2022年3月20日;4、修改初稿,完成二稿: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4月20日;5、修改定稿: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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