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本课题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企业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迹象,于此同时,劳动争议也呈现出逐渐上升的趋势。调解的正当性源于纠纷当事人的合意,即是否选择调解,如何进行调解,以及是否接受调解的结果,都依赖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选择。因此在劳动争议解决中需要给予劳动者特别保护,而一般的强制性纠纷解决, 包括诉讼和仲裁对劳动者的利益以及劳动者保护存在风险,【1】调解的前提是自愿,凡是强调当事人自主性和争议处理的自愿妥协的重要性, 则自愿因素将居于优势。相反, 凡是强调避免正常秩序中断, 强制因素就趋向强化。【2】劳动争议调解作为一种重要的劳动争议解决方法,对于缓和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平稳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劳动争议调解在乡镇企业劳动争议解决方式中占了很大的比重,本课题立足于乡镇轻纺工业的实际案例,研究乡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的实际运行状况,针对乡镇企业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足的情况下如何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尤其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进行分析和研究,对于乡镇企业劳动争议解决的发展有着一定的指导作用。
2.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问题
研究的目标:
根据实际的案例,研究在乡镇特殊的企业环境下如何正确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了解如何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的发展。
研究的内容:
3. 研究的方法与方案
4. 研究创新点
特色或创新之处
1.着眼于乡镇企业的特殊性来看劳动争议调解存在的价值和发挥的作用,即所谓的熟人企业。
2.就我国出台的关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的法案来看,传统调解的三方机制似乎有所弱化,如何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是本文需要重点谈论的问题。
5. 研究计划与进展
2013.9.252013.10.14 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进入论文初步研究阶段
2013.11.12014.2.28 撰写开题报告
2014.03.012014.5.15 撰写初稿,根据论文指导老师的意见进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