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纵向数据的区域交通安全态势演变及影响因素研究文献综述

 2022-10-19 19:37:09

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一般来说,道路交通事故的研究可以从两个层面开展,即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

早期的道路交通伤亡研究基本以定性和微观分析为主,大量的研究致力于评估特定的安全因素的影响。Eluru[1][2][3][4]等人提出了速度限制策略,lobvious[5][6]提出了头盔防护,而Evans[7][8][9][10]等人则提出了安全带防护和酒精控制政策。Shanker[11]在2003年基于美国国家数据的交通事故死亡率,得出了在美国,饮酒状态、碰撞地点、车速、街道状态(灯光)、具体的时间、是否肇事逃逸以及行人和司机的年龄也是影响交通事故死亡的一些重要因素。微观研究主要是关注交通事故伤亡的具体影响,研究目的是提出针对性的改善措施。

微观层面一般认为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人、车、道路、环境等要素组成的系统失去平衡造成的[12]。其中四者中,人的因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约占总事故的95.03%,其中因机动车驾驶员的过失造成交通事故的占87.5%,非机动车驾驶员占4.7%,行人、乘客占5.19%,其他人员占2.63%。部分驾驶员会做出违规操作甚至违法行为,如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部分非机动车驾驶员缺乏安全意识,做出逆向行驶等行为。车辆方面,汽车的制动、转向、灯光和轮胎技术状态不良或失效是恶性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之一。道路方面,线性、视距、转弯半径等不符合规定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环境因素包括道路交通硬环境和软环境。硬环境包括道路交通标志、安全设施、噪声污染和天气气候等。未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及安全设置,会极大程度上增加事故风险。道路交通一直以来都容易受到天气影响,但随着天气预报技术的不断进步,天气因素对道路交通事故率的影响可能会削弱。

单单从微观层面出发,国内外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的相关理论经历了三个阶段[13],分别是单因素理论、多因素理论和系统致因理论。单因素理论主要针对某一单因素,把事故成因归结于某个因素。多因素理论是综合人、车、路、环境四个因素进行研究。而系统致因理论则是进一步考虑人、车、路、环境四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国家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差异,机动车持有量、交通基础设施水平以及医疗卫生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这就导致了不同区域之间道路交通事故率产生差异。因此,仅仅探讨微观层面已经没有办法满足需求,宏观层面的分析必不可少。

宏观层面的研究是集中在交通伤亡与社会经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上,以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指标为变量,分析经济发展与交通安全之间的变动关系。探索交通安全发展趋势,为宏观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20世纪40年代,Smeed[14]认识到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驾驶习惯等难以量化的影响因素均与社会经济环境相关。逐渐地,近几十年来,政府机构对有关道路安全的政策和法规重新进行了评估,这些评估考虑了个人和社会经济因素,如收入、教育、燃料消耗和经济增长等。Kosalakorn[15]基于泰国1965年至1996年的年度数据,分析了与道路交通死亡有关的社会经济、人口、政策因素。研究报告表明,限速法、受教育程度和人口密度对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影响。

梁广华等人根据我国1983年以来相关数据建立交通安全模型,得出结论:交通事故发生量随汽车保有量的增加而减少,随公路里程的增加而增加,同驾驶员人数、GDP无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随驾驶员人数的增加而减少,随公路里程、GDP的增加而增加,与汽车保有量无关。

World Bank基于88个国家1963-1999年的数据分析了收入增长对交通事故死亡率、每车死亡率、机动化水平的影响。得出结论:到达平均收入前,机动车死亡率随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到达平均收入时,机动车死亡率随收入水平的增加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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