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
产品质量的问题是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每个消费者和用户的利益,涉及社会的经济发展的大事,一旦产品出了质量问题,轻则造成经济损失,重则会导致重大的安全事故。对于普通的消费者,质量关系到生活品质、财产及人身安全,一个有良好的质量监督的市场能给消费者更多安心。对于企业来说,质量关系到自身未来的生存与发展,优良的质量监督保证了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对于国家来说,质量监督是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水平的高低可以说是一个国家经济、科技、教育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但目前,与人们对质量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形成对比的是,目前的产品质量越来越让人民群众失望,成为备受垢病的问题。前几年的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三聚氰胺事件等将中国产品的质量问题引入了焦点,对此政府做出了大量努力加强质量监督,但是近年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仍然引发了不少重大的质量问题。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等国际知名快餐连锁店的肉类供应商——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存在大量采用过期变质肉类原料的行为;聚美优品的供应商之一祎鹏恒业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向聚美优品供应大量假货奢侈品,品牌则包括,Armani(阿玛尼)、Burberry(博柏利)、Dior(迪奥)、Hermes(爱马仕)等;契尔氏雪盐止痘祛印膏、苗老祖祛印精华液、白天使小菁清痘王、龙医生痤疮露均检出禁用物质“甲硝唑”;龙医生痤疮露、草本祛痘益肤霜检出禁用物质“氯霉素”。市场上质量问题层出不穷,可以说是多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的许多问题都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存在问题有关。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作为我国产品质量法明确确定的一种产品质量监督手段,在现阶段如何能够更加有效的实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合格产品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国家质检总局在2010年12月29日第133号令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以规章制度形式来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新办法自2011年2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相关产品抽查的实施细则也陆续出台,质监部门对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江苏省的经济发展一直居于全国前列,为了保障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稳定经济秩序,产品质量监督就必须放在政府工作的重点,为了更好的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提高质量监督的有效性,我们现在对江苏省现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有效性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并进一步寻找提高监督效性的办法,这也是本文的选择初衷和研究重点。
二、研究 目的及意义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是依据相关法规、规章实施的行政监督检查行为。近些年政府事前审批项目越来越少,事后监督的力度越来越大,产品质量监督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也规定了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因此,产品质量监督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而产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研究自然也成为政府关注的热点。1993年《产品质量法》颁布,作为一项制度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多年来,这项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其有效性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到目前为止,在理论上系统地研究产品质量监督制度有效性的学术著作和论文很少。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关乎江苏省产品质量水平,带动全省企业的经济和城市的发展,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是政府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因此,对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运用统计建模的方法研究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有效性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有效性的方法,探讨质量监督改进措施,对于进一步提升江苏省的经济发展速度十分重要和迫切。
三、产品质量监督有效性研究现状
产品质量监督作为我省质量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经过多年的建立、发展和完善,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影响力越来越深入人心。尤其是近年来,全国质检系统上下联动、及时有效开展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有效维护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提高了我国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平息了多起全国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为消费者选购放心的产品提供了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实施以来,对其有效性的研究一直就没有间断。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品质量事件的频发,对监督抽查有效性的研究更是层出不穷,同时也取得了一些突出成果。
刘燕宾、朱晓慧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分析及对策研究》中指出目前产品质量抽查制度中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有三个,一是重复检查的问题;二是不依法行政的问题;三是地方保护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要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规范化”建设,统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统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统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各种文书。
威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丛培云在《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策的探讨》中提出八项提高质量监督有效性的对策:注重分析研究,由以前“统揽”的监督方式,转变为突出重点、分类监管;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按照不合格产品的风险、企业具备的生产条件和企业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制度等标准确定企业的类型和级别,建立和完善不合格生产企业的档案库;建立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系统;抽查与整治并举;开展多样性抽查,如评价性抽查、节令性抽查、预警性抽查、跟踪性抽查;规范产品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提高检测技术和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系统研究和全面了解国际标准,找出我国现行标准与国际标准间的差异,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供依据。
周滢在《监督抽查适用的抽样检验方案探讨》中提出部分地区的质检部门把 GB/T 2828. 1 标准适用于质量监督是不合适的。认为目前我国适合质量监督的抽样方案标准主要有 4 个: GB/T2828.4-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 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2828.11-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评定程序;GB/T6378.4-2008 计量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 对均值的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 16306-2008《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