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能力取得长足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医药企业开始拓展欧美市场,企业对国际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的需求也逐步加大;加之生物医药产业作为一个对专利保护高度依赖的高新技术行业,对专利判定标准的变化具有较高的敏感性。
美国专利法中的不正当行为原则部分起源于普通法上的欺诈,是指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故意向专利局做误导性陈述或隐瞒某些重要信息。现目前,美国法院对不正当行为原则的扩张适用,对欺骗意图认定标准的降低,导致该原则下的披露义务呈现扩大之势。该原则已不局限于建立一种道德标准,而成为一种提高专利质量的机制。然而,该原则的不断扩大适用以及认定标准不一也导致诸多弊端,成为近年美国专利法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笔者拟以美国生物医药专利案Sanofi-Aventisvs. Hospira案为引例,通过剖析美国专利不正当行为原则的历史演进,重点探讨其审查标准,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实践参考,同时为完善我国专利司法审查标准提供可行性建议。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通过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对美国生物医药专利不正当行为的历史演变、审查标准等进行定性描述分析。详细分析Sanofi-Aventisvs. Hospira案的法律判决书,从中梳理本案焦点,分析专利不正当行为的构成要件及法律适用。
2环境分析法
分析美国市场经济条件下药品专利不正当行为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政治、经济环境,并分析药品专利制度与外围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
3总结归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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