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研究背景:如今,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已成趋势,特别是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愈演愈烈。
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临界行为的预防及处理却明显迟滞于时代进程,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临界行为缺乏健全的应对处置方法,使得实践当中对于那些实施临界行为、特别是较轻临界行为的未成年人,由于缺乏完善和有效的干预矫正机制,因而只能一放了之,等其“养大了再打”、“养肥了再杀”,这样便使得该未成年人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逐步滑落向犯罪的深渊。
同时,由于家庭、学校教育功能不完善、以及缺少及时且精准的社会支持,缺乏帮助罪错青少年再社会化的配套措施及专业规范的观护帮教机制,往往。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1)结合问卷样本和半结构式访谈的个案,分析j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中招募的合适成年人在j市未成年人司法程序中的地位与职能。
(2)结合问卷样本及半结构式访谈个案,对于j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的合适成年人选任方式进行分析合适成年人的来源范围和条件。
(3)从j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司法制度程序的各阶段、其履行职责、其权利与义务来分析合适成年人在不同阶段参与司法程序的程度不同问题。
3. 研究的方法与步骤
(1)文献分析法根据本文主题方向,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查阅“合适成年人制度”等问题相关文献,对文献进行总结与归纳,提取一些相关论述观点。
(2)问卷调查法明确调查及研究框架,并在此基础上设计调查问卷,调查问卷涉及合适成年人选取招募方式、合适成年人职责、合适成年人相关义务等问题,运用j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资源及网络平台对协会的合适成年人进行问卷调查(不少于200份),并利用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
(3)半结构式访谈法根据调查研究的方向,在j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中选取8-10名资深合适成年人进行访谈,并针对社会参与度、合适成年人人才队伍、合适成年人权利保障措施等方面设计访谈提纲,每次访谈做好访谈记录,而后进行整理。
4. 参考文献
(1)《论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研究》华南人文与法学学院 郭雨静(2)《论合适成年人制度的理论属性、规范诠释及实践运行》西南政法大学 高维俭 杨新慧(3)《制约合适成年人制度发展的瓶颈及其破解对策》西南政法大学 焦悦勤(4)《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中国实践:基于儿童权利视角的参与观察》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工作系 王文卿 丁可欣(5)《合适成年人困境与重构——以律师在场制度的引入为视角》西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鲍春晓(6)《西安市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实证研究——以陕西指南针司法社工中心为样本》西南政法大学 焦悦勤(7)《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通许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 马攀(8)《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运行中存在问题及完善建议》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余少颖(9)《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形式化——社会工作者的参与观察和反思》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工作系 王文卿 丁可欣(10)《浅析我国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湘潭大学法学院 姜丹(11)《论我国合适成年人制度之完善》广西大学法学院 高俊虹(12)《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实践与理论完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刘宗武
5. 计划与进度安排
序号 起讫日期 工作内容①2022.10.21——2022.11.29毕业论文分组,确定选题②2022.12.02——2022.01.10完成资料索引,进一步沟通论文思路③2022.01.12——2022.03.20完成开题报告④2022.03.21——2022. 03.31完成文献搜集与梳理⑤2022.04.01——2022.04.10完成论文调研与资料整理工作⑥2022.04.11——2022.04.30完成论文初稿⑦2022.05.01——2022.05.10完成论文修改稿⑧2022.05.11——2022.05.20提交论文定稿,指导老师审阅论文⑨2022.05.21——2022.05.31论文分组评阅,答辩筹备⑩2022.06.01——2022.06.10论文答辩、完成相关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