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保持较高水平稳步向前发展。在此背景下,中国农村经济也日益强大,与此相对应是农村金融市场的不断强大与完善。农村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缺口和正规金融组织不够完善留下的缝隙成为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土壤。
农村民间金融,是指国有农村金融体系之外所发生的金融交易关系的总和,它既包括低层次、无组织的民间借贷关系,又包括较高层次、有组织地通过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的金融活动及交易关系。可以把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形式分为体制内的民间金融和体制外非正式的民间金融。一般体制内的民间金融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按照国家的现行金融政策法法规运行。主要指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外的民间金融的组织形式多种多样,其中有和会、私人钱庄、民间集资、民间自由借贷等几种形式。相对于正规金融组织的集资类型单一、借款门槛高、程序复杂,农村民间金融具有资金来源广泛、借款门槛低、程序简单等优点。例如农户需求资金少、借用的期限短、无抵押的特点以及中小型企业结构不合理、财务不透明、管理不成熟的特点,难以从正规金融组织获得资金。因此农村民间金融弥补正规金融组织在农村留下的资金缝隙。
农村民间金融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是目前为止在我国依旧没有取得合法地位。研究民间金融合法化的问题,就是引导农村民间金融的参与者阳光透明的开展金融活动,规范农村民间金融,使其更好的向前发展。农村民间金融合法化的路径分析探讨其取得合法地位的模式路径,有助于健全我国金融体系。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1)研究内容
本文通过对农村民间金融的现状(包括种类、特点、资金额度等)因素进行分析,参考我国现在有关农村民间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归纳比较国际农村民间金融取得合法地位路径,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实现合法化的路径。
(2)拟解决的关键问提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对民间金融概念达成共识,认为它是没有被中央银行监管当局所控制的金融活动。大多都强调民间金融的非正规性,通常从#8220;非正式金融(informfinance)#8221;概念出发开展问题研究。认为民间金融是内生于民营经济的金融形式。在民间金融的产生上,认为源于政策扭曲和金融抑制、信息不对称等多个方面。在民间金融的发展上,都肯定了民间金融的正面作用,需要引进竞争机制,消除准入障碍和制度束缚,逐步实现两个市场的融合。刘文朝(2011)研究得出国外对民间金融发展方式上着重理论统一与实践,如日本赋予并承认民间金融合法地位并将其纳入监管体系;美国采用多元复合、上虚下实的管理模式和法国的官民结合、上官下民的管理模式。
(2)国内研究现状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一、撰写方案
1、阐述研究的理由和意义
2、阅读相关国内外文献,撰写文献综述
5. 参考文献
[1]kellee s.tsai.the local of informal finance and private sector development in china[j].beyond banks,2001.
[2]mark e.lovonian. transitions in rural finance markets[j].american journal of agrcultural economics,1996.
[3]n.a.mujumder.financialreformsandrural development[j].economic and political weekly,1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