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献 综 述
1.合村并居研究
1.1合村并居的界定
合村并居也可以称为合村并点或者合村并镇等,是国家在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提出的,为了更好地发展农村的经济,改善农村人民的生活环境,改革落后的管理体制而实行的措施,将几个临近的村庄合并在一起成为一个更大的村庄,建立一个较具规模的农村社区,用城市社区的管理方式对新型农村社区进行管理,管理方式以及组织结构等方面更加的统一、规范。该政策 2008年开始实施,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差距也在不断地拉大,对于农村的生活极其经济发展也更加地重视,将新农村建设再次重视起来,在2020年山东多地的合村并居政策引发了媒体的极大关注,也引发了学者的很多争议。(武中哲,2020)2020年,山东省的合村并居政策开展的十分火热,想让农民都搬进新型的农村社区,为了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而实施此政策,但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些观点认为此政策的实施没有将农民的意愿和利益放在首位,是一种违背农民意愿的行为,也有观点认为合村并居的实施能够更好地加快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对此的争议较大。(管文行,2019)
1.2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并指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 关键在农村。改革开放极大地推进了城市化进程和城市的建设发展, 相对而言, 农村的发展比较滞后, 人才流入城市, 大量青壮年也到城市打工, 住宅空置、耕地撂荒, “空心村”现象突出。(姜玉欣,2014)在此背景下, 通过“合村并居”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聚集人口、进行产业分区, 流转土地、发展现代农业及二三产业,(2020,陈慧) 实现就地城镇化成为了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路径, 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1.3新型农村社区的出现于传统村落的消失
新型农村社区是打破原有的村落布局和生活形态, 或由交通便捷、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建设而成, 或由几个行政村合在一起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 通过集聚人口、发展产业、创新管理模式, 构建以现代人际关系为纽带的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它与传统行政村和城市社区都有不同, 是通过新型生活形态的营造和公共服务的大力改善, 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王建深,2018)以往的研究大多思考在新型农村社会的建设下思考怎样进行合村并居的治理(韩阳阳,2016),通过这一治理手段,使社区不再是只局限于城市的概念。不少专家认为, 新型农村社区是继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农村的“第二次革命”, 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之策, 对于农村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田孟学者认为,我国当前传统村落消失的趋势明显。研究这一趋势,需要根据边界开放次序的不同, 将村庄变迁分为诱致性和强制性两种类型。在把社会边界和文化边界作为村落的核心边界的基础之上, 主流的诱致性村落变迁模式强调经济因素的主导性作用, 而非主流的强制性村落变迁模式则强调权力因素为主导作用。从我国的村落变迁的具体实践过程来看, 诱致性的自发模式和行政性的强制模式同时存在。从边界的视角来看, 以上两种模式都意味着村落行政边界的破裂。不同之处在于村庄社会边界的破损程度。经该学者研究发现,推动这些村落消失的主要动力并非因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扩张所诱致的自发变迁, 而是在中央政府倡导或默许、地方政府主导或鼓励、基层政府组织实施的“合村并组”。(田孟,2019)
2.合村并居政策异化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