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悬赏取证研究开题报告

 2022-07-12 09:07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民诉法,相较于于2007年的民诉法有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其中第十三条规定:#8220;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8221;自此,诚实信用这一基本原则被明文列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这是在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响应司法改革的号召下的一次伟大而深刻的变动,在中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价值意义。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研究内容

本文拟研究:从诚实信用这一基本原则在中西方的起源以及各自的语源出发,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对比中,研究其发展过程,从而为现今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做足理论准备,并寻找得以促成其进一步与实践融合的正确道路。

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 域外考察诚实信用最初在大陆法系中主要以真实义务的形式出现,之后发展为某些国家的基本原则。而在英美法系中,诚实信用原则主要以禁反言规则的确立与发展为特征。如:①1895年《奥地利民事诉讼法》第178条,1924年《意大利民事诉讼法》第88条均是对当事人真实义务的规定。②1933年修改的《德国民事诉讼法》亦将诚实信用原则引入到诉讼法领域,第138条规定了真实义务。日本在《新民事诉讼法》第2条中明确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③韩国则将诚实信用原则放置在法典开篇第1条的位置,规定:#8220;法院应为诉讼程序公正、迅速以及经济地进行而努力,当事人及诉讼关系人应当遵从信义、诚实地予以协同#8221;。这些典型的立法例表明了一个趋势,即诚实信用以具体规则的形式进入民事诉讼立法领域,并逐步发展成为民事诉讼的一个基本原则。同时,诚实信用原则由最初只规定当事人间的真实义务开始向协调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整体关系演变。

英美法系以禁反言规则体现出诚实信用原则的实质。美国民事诉讼中禁反言主要包括两种形态:其一,判决遮断意义上的禁反言,即对裁判对象有利害关系的非当事人。如果其行为己引起了判决的信赖,此后不得主张该判决无效。确立判决遮断意义的禁反言,主要基于公共政策考虑,诉讼作为一种耗费资源的活动应当有适时终止的必要,并且从理性出发不应使当事人因同一缘由而被骚扰两次。其二,裁判意义上的禁反言,即禁止当事人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主张与先前的诉讼程序相矛盾的事实,排除当事人前后具有矛盾性的主张。另外,在大陆法系发展得较为成熟的#8220;真实义务#8221;亦被英美法系国家诉讼法所吸收。如《美国联邦诉讼规则》第11条规定了当事人真实陈述的义务。而英国通过上世纪末的民事司法改革,也对当事人的陈述真实进行了规制。二、 国内研究我国台湾地区#8220;民事诉讼法#8221;第195条第1款规定:#8220;当事人就其提出之事实应为真实及完全之陈述#8221;。我国澳门地区的民事诉讼法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更是独树一帜,它将诚信原则分解为三大原则加以规定:合作原则、善意原则以及第10条规定的:#8220;所有诉讼参与人均负有相互间行为恰当之义务,而律师与司法官之间有以礼相待之特别义务;当事人于文书或口头陈述中不应在不必要或不合理之情况下使用侵犯他方当事人名誉或名声之言词,或使用不予有关机构应受尊重之言词#8221;。澳门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法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即是对诚信原则的扩大理解也是对其的新发展。另外,在诚实信用原则真正呗列在法条中之前,学界始终存在着其存废之争。支持一方主张其确立有利于实现客观真实、顺利解决纠纷,有利于诉讼程序的公正进行,有利于实现司法体制的统一,有利于提高民事诉讼的效益价值。反对一方认为其确立将无法适应民事诉讼法,有可能增加审判的随意性和裁判的不确定性,同时将有可能架空和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本文以诚实信用原则在新民事诉讼法中的确立为出发点,运用比较分析法、逻辑分析法、民法解释方法等。

首先在纵向上,挖掘诚实信用的起源、发展、现状,其中,集中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我国与他国这两对进行比较,研究诚实信用的发展脉络。

其次在横向上,对诚实信用原则在公法与私法上的确立与发展进行分析,比较两者的异同,从而把握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和价值意义。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5. 参考文献

[1] 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诚信原则的历史、实务、法理研究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2] 唐东楚.诉讼主体诚信论-以民事诉讼诚信原则立法为中心[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1. [3] 杜丹.诉讼诚信论: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之理论及制度构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4] 张卫平.法学蓝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5] 潘牧天.滥用民事诉权的侵权责任研究[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2011. [6] 杜丹.论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9. [7] 蔡泳曦.论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09. [8] 师帅.论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D].沈阳:沈阳师范大学,2014. [9] 阮娜. 论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6. [10] 杨想荣.诚实信用原则实用程序问题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2013. [11] 谢岱君.民事审判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当行使和合理规制[D].四川:西南财经大学,2013. [12] 王丹.#8220;诚实信用#8221;原则司法适用的调查研究-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部分民商事案例为研究对象[D].山东:烟台大学,2013. [13] 陈桂明,刘田玉.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维度-一个时段性分析[J].中国法学,2008,(1):174-188. [14] 张卫平,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J].法律科学,2012,(6):153-158. [15] 杨秀清,解读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J].河北法学,2006,24(3):10-17. [16] 陈桂明,杜丹.以诚实信用原则规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6):42-26. [17] 汤维建.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现代化转向[J].清华法学,2013(5):143-154. [18] [日]高桥宏志.民事诉讼法制度与理论的深层分析[M].林剑锋译.法律出版社,2003. [19] [日]高柳贤三.英美法源理论[M].贺卫方等译.中国政法大学,1984. [20] [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沈宗灵译.商务印书馆,1984. [21] [美]约翰亨利梅丽曼.大陆法系[M].顾培东,禄正平译.法律出版社,2004. [22] [德]莱茵哈德齐默曼,[英]西蒙惠特克主编.欧洲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M],丁广宇等译.法律出版社,2005.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