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网络消费侵权及其法律规制开题报告

 2022-08-05 09:41:06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科技与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不断壮大,网络购物逐渐成为消费者的享受商业服务的主要途径。

网络消费虽然繁荣,但是消费者在网络消费中遇到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基于网络的虚拟性,消费者遭遇虚假广告、网络欺诈等侵扰,且难以维权,消费者的权益未能得到法律很好的保护。

因此,讨论网络消费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对于进一步消费者的进一步维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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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我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虚假好评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二是信息泄露侵犯消费者隐私权,三是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四是责任主体确定困难,五是监管机构缺乏协同,六是纠纷解决途径单一。

针对这些问题,分析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原因,法律上存在问题,以及如何实现消费者权利救济的途径。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保护对象包括网络服务领域的消费者。网络销售主要有两种形态,一类是b2c网上商业零售市场,简称“商对客”,是商家利用网络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市场。另一类是网上集市c2c,简称“客对客”,是借助第三方经营的交易平台完成典型的网上个人交易。根据我国目前最新的理论研究总结,总结我国网络市场上,消费者权益保护上的不足具体有网络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以及泄露消费者信息等侵害消费者隐私权的现象,并且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经济实力悬殊,交易能力和诉讼能力不平等,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

我国采用传统的公共规制路径,公共规制采用信息规制、市场准入、标准、许可、信用惩戒等手段方式,由政府至上而下地调节市场。钱玉文教授提出多元规制机制,将公共规制与私人规制联合,“去中心化”,使规制主体的构成呈现出更多可能。对于我国公共规制的完善主要从严格经营者市场准入规则、政府行政处罚执行能力入手,主在事后可罚性,加强对消费者损害的救济。融入私人规制方面,则要求加强行业自律规制(确立网络行业隐私保护标志)、确保在线支付安全等手段。促使对网络经营的多元主体监督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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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摘要:

关键词:网络消费 消费者权益 规制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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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关键.电子商务模式下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研究[j].法制博览2019(24):195-196

赵娜萍.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j].农家参谋2019(18)

朱萌萌.论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j].法制博览20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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