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专利法上开放许可声明的法律性质开题报告

 2023-04-04 11:04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 1.国内学者围绕我国《专利法》上的开放许可声明的性质及其判断依据和相应后果进行了广泛讨论。

(1)在声明性质的问题上,大致可以分为两种观点:要约邀请(黄玉烨 李建忠 2017)与要约(罗莉 2019)。

国外开放许可声明的性质大多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该声明的功能仅在于表明专利权人对社会公众表示,愿意接受将专利许可给不特定的民事主体实施或接受潜在被许可人的要约,具体实施条件如许可期限以及许可费都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协商不成再由公权力机关介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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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比较分析法:通过选取开放许可制度运行较为成熟的国家,分析这些国家的制度规定,归纳出开放许可域外立法中权利设定。

并通过对这些国家开放许可中对于开放许可声明规定的比较,找出相同点和不同点,分析其利弊,为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声明性质的判断提供域外经验和成果的借鉴。

文献分析法:搜集整理与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相关的现有文献,并通过分析这部分文献和资料,研究开放许可的性质特征、制度设计,在此基础上探究适合我国开放许可制度的权利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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