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随着我国困境儿童数量的增加,相应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日益引起社会关注。最近几年来,随着困境儿童数量的增加以及相关热点事件的发生,使得社会对困境儿童这个特殊的儿童群体的关注一直在持续升温。2013年一起发生在南京的悲惨性案件南京女童在家中被活活饿死。案件一经报道,舆论铺天盖地,一下子使处于边缘保护的困境儿童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也使以前的重私力自救、轻公力干预的儿童保护模式的改变势在必行。但由于我国目前对于困境儿童的保护观念相对落后、相关法律缺乏对于困境儿童的保护视觉、困境儿童福利制度缺位等,困境儿童的权益保护面临着重重障碍。为此,我国有必要建立适度普惠型福利制度、健全困境儿童保护的相关法律、完善困境儿童保护的实施体系,以构建新型的困境儿童保护机制,扭转个人和部门在困境儿童保护问题中依法不作为的局面。伴随着各类残疾儿童、重病儿童、流浪儿童数量的增加,如何针对性地构建针对困境儿童的法律援助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目前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重点。
一、概念界定
困境儿童是一个目前常常出现于各种语境,但学界与政府文献从未权威界定过的名词。当前对于困境儿童的理解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困境儿童群体之所以会陷入困境,大约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来自于外部家庭,由于家庭出现问题,或者家庭根本不存在,而对儿童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就是来自于儿童自身,因身体或精神上的问题无法健康成长。困境儿童的内涵或可界定为:暂时或永久性脱离正常家庭环境的儿童,以及生理、精神方面存在缺陷或遭遇严重问题的儿童。2013年民政部门专门作出解释,所谓困境儿童,指的是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和流浪儿童三大类。
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研究对象:《对困境儿童法律保护的思考》
解决的问题:
第一、困境儿童的界定;第二、困境儿童的国内研究现状;第三、困境儿童的国外研究现状;第四、小结(主要争对我国对于困境儿童法律保护不足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