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开题报告

 2021-08-14 18:01:43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

内容提要

随着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跨国主体之间的经济往来愈加频繁,而当纠纷产生需要司法介入救助的时候法院的选择成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这时就会发现有自由选择法院权利的原告就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国法院提起诉讼。而如果被诉法院认为其在审理案件时存在种种不方便因素,如司法资源过度消耗、无法使争议得到有效解决、对司法公平公正无法保障等情况时法院便可以以自身为不方便法院原则为由拒绝行使管辖权。这就是国际民诉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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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拟解决问题:

在国际司法的发展历程中,不方便法院原则已经有超过370年的历史了,然而至今仍有很多国家没有明确将不方便法院原则作为规制法院管辖权的依据,学长们的争议更是众口之辩。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2014年12月18日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四终于对不方便法院原则确立了了一个准立法性质的法律渊源。本文将在从纵向上回顾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发展历程,在横向上宏观各国对这一原则的不同立法以司法实践的角度对这一原则以及最新的立法进行分析与评述,目的在于发掘立法的亮点和值得改进的地方。

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手段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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