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开题报告

 2021-10-17 06:10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一、选题背景及意义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经历了从1979年刑法到1997年刑法的制度变迁。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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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本课题研究的问题:正当防卫作为我国刑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体现着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价值取向,是当不法侵害发生时悬在加害人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作出了明文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往往唯结果论,鲜有作出正当防卫的判决。

在具体司法认定过程中,人们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或是由防卫行为导致的故意或过失伤害行为分辨不清,本课题认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行为,应当将防卫目的、防卫起因、防卫客体、防卫时间以及防卫限度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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