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电子化研究一、引言2009年10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第三十五条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一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标的额人民币五千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这一规定在受到称赞的同时也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质疑,认为对小额诉讼标的额实现全国一刀切的做法不甚合理。
后来,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2015年颁行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通过13个条文对小额诉讼程序做了进一步的立法规定,但小额诉讼程序在实践中仍存在适用率低下、适用案件类型过于集中和适用小额诉讼以判决方式结案数量不足这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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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本文主要运用归纳法和比较分析的方法进行论述。
首先,归纳法是本文展开论述的重要方法之一。
本文的主题是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电子化研究,那么对于其中的法律问题就要通过归纳的方法进行总结,按照一定逻辑分类,将上诉机构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争议问题有条理地总结,才为下一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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