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一、研究背景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生态环境日益遭到城市化进程过快的紧逼,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然而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政府,其在环境治理中的责任发挥并不充分。
本文主要以法律视角探析国家级新区生态环境的职责研究。
我国的国家级新区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一种新开发开放与改革的大城市群,是承担着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其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也需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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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拟解决的问题:(一)根据新区管理机构的设置现状,了解新区关于生态环境法定职责立法方面的具体规定(二)分析新区生态环境法定职责的现有规定及其问题与原因(三)根据新区产生的问题和原因,提出生态环境法定职责的对策建议,完善地方性立法,解决国家级新区管理机构落实难的问题。
二、研究方法:(一)文献研究法搜集整理生态环境职责有关资料,为研究做准备。
(二)比较分析法比较不同国家及地区之间环境问责制度的差别,从中找出改进的对策,使课题更加完善,更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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