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字数:2472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2015年1月1号新《环境保护法》和1月7号最高法的《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环境公益司法诉讼的具体程序、规则、条件,标志着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已经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环境公益诉讼将逐渐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纠纷的根本途径。
虽然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问题得以解决,但是司法诉讼过程的具体详细规则仍然需要进一步细化,规范化,可操作化。
本文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诉讼实务及程序设置问题,借鉴国外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新《环境保护法》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颁布后的现状,已经解决的问题以及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详见附录《环境公益诉讼研究文献综述》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研究内容:在新《环境保护法》和最高法的《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颁布的背景下,本文的研究思路与内容如下:(1). 简要阐述一下国内外有关公益诉讼及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2).介绍国内外有关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美国、德国等多个国家有代表性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特别考察各国制度。(3).比较研究各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总结各国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的经验。(诉讼实务及程序设置(4).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实践中的困境(起诉主体条件,管辖问题,鉴定难、鉴定贵,证据的收集,赔偿金的确定,判决执行)及分析原因(5).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上述问题的规定以及具体措施。(5).基于西方国家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经验和最高法解释的理解,进行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困境的思考。(本部分着重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尝试阐述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中问题的具体解决方式)。
研究计划:
资料收集:收集分析资料,形成资料综述;2014..12.212.31
4. 研究创新点
本文的特色在于从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入手,以最新颁布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为背景和切入点,分析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现存问题及其原因,借鉴国外经验和立足本国实际,探索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司法程序和实务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