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本课题的意义: 1.理论意义:原告资格的确立是推进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最基本的前提,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研究有助于推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
同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环境公益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研究也将推动整个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
2.实践意义:首先,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研究有利于环境法治建设的加强。
2.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问题
研究目标:本研究在对比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三者概念的基础上,发现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与其他两者之间的共性,比较得出我国应作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主体的具体类别,进而对原告主体资格的顺位机制提出相应的建议。
研究内容:本课题的研究内容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定位(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一)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立法概况(二)环保组织(三)环保行政机关(四)检察机关(五)公民个人三、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诉权的顺位协调机制(一)理论上的诉权顺位协调机制分析(二)司法实践中的诉权顺位应用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如何构建起一个切实可行、高效运行的原告诉权顺位机制,是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研究的关键之处。
3. 研究的方法与方案
研究方法:本课题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系统分析法对课题进行全方位的研究、论证和阐释。
1.文献研究法:本课题研究之前已经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对相关文献阅读整理的基础之上,提炼出自己的研究思路和理论框架。
2.比较分析法:笔者研究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践比较成熟的美国、印度等国家的实践经验,进行比较研究,力求吸取国际先进做法,以指导我国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
4. 研究创新点
特色或创新之处(1)本研究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领域的重要问题,紧跟时代需要以及着眼于构建一套完整有效的诉权顺位机制为目标。
(2)希望在先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梳理,能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进行一个整体把握,进而尝试提出自己的观点与看法。
5. 研究计划与进展
研究计划及预期进展2017年5月2017年6月:确定研究主题,搜集相关资料,完成文献综述;2017年9月2017年10月:整理有关资料并完成开题报告;2017年11月2017年12月:研究主题的操作化及完成论文前的准备工作;2017年12月2018年3月:完成论文初稿的撰写并提交给指导老师;2018年3月2018年5月:完成论文修改并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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