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开题报告

 2022-01-25 09:0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研究意义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性和保障性制约了其可继承性,但是根据《继承法》规定,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作为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是可以继承的,由此导致了继承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冲突与矛盾。长期以来理论和实践中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使该权利的继承制度设计困难重重。然而,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承载的保障功能逐渐减弱,该权利的身份性也将消解,继承将成为流转的常态,因此关于我国农村宅基地继承的法律研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第一,对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是国家对农民住房需求的保障。宅基地使用权顺利继承不仅是以人为本的体现,而且能更好的解决目前某些社会矛盾。而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的限制以及我国法律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有关宅基使用权的法律纠纷屡见不鲜,当农民在遇到相关问题而诉诸法律时也会碰到有法依不得,甚至是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中国处在改革的过程中,社会关系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一些社会矛盾和突出问题也会不断变化,此时法律应该随之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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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问题

研究的目标

本研究拟针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的问题,结合案例在新形势下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继承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以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的构建问题,提出关于建设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构想以及与建立健全与宅基地使用权相适用的配套措施。

研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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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的方法与方案

研究方法

1.文献阅读和资料收集法。由于各种原因的限制,第一手资料往往难以获得,此时文献材料(学者的研究成果和统计年鉴)的作用得以显现,学校图书馆和资料馆也是论文灵感的重要来源。

2.案例分析法。由于现实状况的复杂性和法律法规的缺陷性,有关宅基地的法律纠纷屡见不鲜,本文力争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得出农村宅基地继承存在的问题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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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特色或创新之处

1.研究内容有创新:本课题不仅于从宏观的理论层面研究我国宅基地继承的,着重于具体实践中的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权利冲突问题,对该制度的缺陷及完善提出自己的想法,按照现有理论指导实践运用。

2.研究思路有创新:综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搜集资料、论证问题、提出建议,为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的完善提供建议。

5. 研究计划与进展

研究计划及预期进展

2016年10月2016年11月:确定研究主题,并于指导老师进行沟通;

2016年11月2016年12月:列出论文提纲,收集并研读相关的资料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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