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本课题的意义:
随着我国近年来的高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良好,人们的生产生活日益社会化,但是在努力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侵害环境污染、国家经济利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但是因为目前我国诉讼法领域理论和立法尚不够完善,对公益诉讼问题尚缺乏程序法律规范的规定,特别是缺乏关于原告主体的资格的规定,往往造成当事入主体缺位,使得有关权利得不到救济。所以,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已成为我国民事诉讼发展的必然,确立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迫切性。
本课题从民事公益诉讼的角度出发,借鉴域外成功经验,吸收国内外学者的先进理论成果,通过对当前法学界就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的研究进行初步归纳与梳理,并就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试图为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确定的确定提供借鉴,从而有利于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
2.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问题
研究目标
1.通过对民事公益诉讼相关问题的研究,达到对民事公益诉讼相关立法现状的扎实掌握。
2.通过对比中外主要国家对民事公益诉讼主体的规定,对有关规定重点和难点进行梳理分析,分析目前我国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立法问题,利用评判性借鉴的眼光,兼採各家所长,并以此提出我国在民事公益诉讼在法规体系、立法体例、具体内容、确定原则等方面提出有效的策略。
3. 研究的方法与方案
研究方法:
1.文献分析法:本文主要是国内外对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研究的文献入手,以相关国家关于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立法政策入手,再结合我国相关的专著、论文、立法资料等加以归纳、分析和整理,系统分析了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问题的现状问题,对其进行了系统研究。
2.比较分析法:文章通过对比中外主要国家对民事公益诉讼主体的规定,对有关规定重点和难点进行梳理分析,利用评判性借鉴的眼光,分析目前我国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立法问题,并通过此提出我国在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立法方面应当完善的地方。
4. 研究创新点
特色或创新之处
(一)研究领域的创新:通过研究中外对民事公益诉讼主体的规定,对有关规定重点和难点进行梳理分析,分析中外相关实践,各个击破,逐一对比,利用评判性借鉴和理论勇于创新眼光,提出完善建议。
(二)研究方法的创新性: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系统分析法对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进行分析研究,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为完善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研究提供合理建议。
5. 研究计划与进展
研究计划及预期进展
2016年04月2016年05月:认真阅读相关资料,进行文献综述;
2016年10月2016年12月:进行资料的搜集和选取工作,对收集的资料进行集中系统的处理,确定论文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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