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保护税费的效应研究——以江苏为例开题报告

 2023-02-06 08:02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我国197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最早有关环境保护税费的规定。

2003年7月1日实施制定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明确指出排污费的征收管理部门涉及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等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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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经济效应(财政收入,可持续发展,产业转型以及高质量发展),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效应,对企业的效应(成本负担和技术创新),环境利好和经济利好的“双重红利”,环境税收入再循环机制的“三重红利“。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产生的经济效应和环境效应,以及环境利好和经济利好的双重红利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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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西方国家就将环境保护税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目前已经有许多国家已将环境保护税纳入到税收体系之中,对环境保护税的研究已经从单纯的环境保护角度扩展到经济、生活、社会等各个方面,内容涉及到大气、水资源、固体废料、噪声污染、城市生活环境等多个方面,征税范围广泛,税基合理,更先进的国家还将环境税收所得的收入专项用于环境保护和被征收的行业,使得税收在环境保护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不降低被征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这样不仅仅是环境与经济的“双重红利”,还有环境税收入再循环机制的“三重红利”。

许多学者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绿色税制产生的“双重红利”效应,terlda(1984)在《the efficiency value of effluent tax revenues

》中实证研究了环境税改费的效果,认为在税收中性原则的情况下环境税制通过减少其他扭曲性税种的税率损失可以实现绿色税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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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研究计划:

采用实证分析的分析方法。主要利用江苏环境保护税税收的相关数据建立回归模型,对江苏当前的环境保护税税制的经济效应采用向量自回归模型,有助于得出江苏的绿色税制能否发挥“双重红利”的经济效应,对环境保护税税制的环境效应采用一元线性回归,有利于分析江苏省的绿色税制对环境是促进还是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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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terlded, the efficiency value of effluent tax revenues[j].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november1984: 107-123.

[2]bovenberga igreen tax reforms and the double dividend:an updated reader''''''''s guide[j].international tax and public finance, 1999 (3) :421-443.

[3]ballard,m edema, environ mental economics: a survey [j].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199 3(30):67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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