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献综述
当前,我国己经进入到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社会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1],社会转型在带来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多元思想、多元文化和多元价值观。其中一些不良文化渗透到了青少年观念中,侵蚀着青少年的思想意识,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不断增多、重大恶性案件不时发生,总体形势十分严峻[2]。居高不下的犯罪率使青少年犯罪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高度重视和正确认识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方法和途径,不仅关系到青少年的自身前途、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3]青少年犯罪的类别是多样的,青少年吸毒是其中一个重要类别。青少年吸毒给社会、家庭及个人的发展均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国内学者对此进行了相关研究,本文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如下归纳: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青少年
一般意义上讲,人们通常理解的青少年,就是指正处于成长发育过程中的年轻人,这个概念的理解并没有明确的年龄范围。不同类别下,对青少年的界定不同。有相当一部分是从行政和法律的角度来界定青少年的,也有从生理、心理和社会学三个角度来界定青少年的。具体从我们社会工作的角度来看,青少年是指从儿童向成人的过渡时期。处于这个过渡期的个体,在生理上走向性成熟,心理上经历心理断乳期逐渐发育出自己独立的人格。在社会适应方面,从初级社会群体的圈子走向更大范围的社会,并且试图在次级社会群体中找到自己的位置,逐步成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人。青少年是正在这个发展过程中的人,并且是一个未成熟但正在走向成熟的人。[4]
关于青少年年龄的界定问题是一个会随着社会变迁以及青少年自身发展而不断变化的问题,再加上不同学科对青少年这一概念的不同解释,使得对青少年年龄的界定也存在着多种不同的分类。如心理学将其界定为13-25岁,人口学将其界定为15-25岁,社会学更是将其外延的上限扩大到了30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联合国《到2000年及其后世界青年行动纲领(1995)》中则规定青少年为15-24岁的年龄组。而《中国青年发展报告》则将青少年界定为15-29岁之间。[5]上海市在实施预防犯罪工作体系时,则将社区青少年定位为16-25周岁的三失(失业、失学、失管)青少年,即通常所谓的问题青少年或边缘青少年。[6]而国家禁毒委的界定标准,将青少年的年龄界定为17-35岁。[7]
(二)毒品类型
毒品一词最早出现在欧洲,在中国,大约直到20世纪20年代才开始使用毒品一词。毒品一词的意义内涵在不断的深化,1997年3月14日通过的新刑法典对毒品的定义作出了规定。97新刑法典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8]。医学上则将毒品定义为毒品,是以各种方式吸收进入人体并最终给人带来危害的各种非食物的自然物品或化学合成物品。[9]
与国外将毒品分为软毒品(大麻),中等毒品(安非他明,E,LSD),硬毒品(海洛因,可卡因)相比,我国主要把毒品区分为两大类型,即传统毒品与合成毒品(通称新型毒品),传统毒品一般指鸦片、海洛因等阿片类流行较早的毒品,新型毒品主要是指两种最为流行的苯丙胺类兴奋剂即冰毒(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还包括K粉(氯胺酮)等其它人工化学合成的精神活性物质。[10]我国的传统毒品类似硬毒品,新型毒品类似软与次软毒品。
二、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其特点
表1近十年来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罪犯情况
Tab.3-1Thecriminalcaseofcriminalcasesinthepeople'scourtinrecenttenyears
年份 | 刑事罪犯总数(人) | 青少年罪犯(人) | 不满18岁(人) | 18~25岁(人) | 青少年罪犯占刑事罪犯比重(%) |
2002 | 701858 | 217909 | 50030 | 167879 | 31.0 |
2003 | 742261 | 231715 | 58870 | 172845 | 31.2 |
2004 | 764441 | 248834 | 70086 | 178748 | 32.6 |
2005 | 842545 | 285801 | 82692 | 203109 | 33.9 |
2006 | 889042 | 303631 | 83697 | 219934 | 34.2 |
2007 | 931745 | 316298 | 87506 | 228792 | 33.9 |
2008 | 1007304 | 322061 | 88891 | 233170 | 32.0 |
2009 | 996666 | 302023 | 77604 | 224419 | 30.3 |
2010 | 1006420 | 287978 | 68193 | 219785 | 28.6 |
2011 | 1050747 | 282429 | 67280 | 215149 | 26.9 |
表1资料来源:2003--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1]
通过表1分析2002-2011十年间的青少年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总数来说明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自2001至2008年,青少年罪犯人数呈大幅上升趋势,在2009年到2011年间人数虽然略有下降,但是犯罪总数量依然十分庞大,在青少年犯占刑事案犯人总数百分比中可以看出基本在30%左右的比例,另外根据不完全数据统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人数占到全国治安拘留人员总数的40%左右[12],以上一些数据虽然能具体的对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全面反应,但己经足够说明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庞大,犯罪人数一直保持在较高位置,这就己经表明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已刻不容缓。
通过相关文献和资料的调查发现,青少年犯罪类型主要是以盗窃为主,占了青少年犯罪的近80%,而从犯罪性质看多是以侵犯财产为主要目的,其中暴力犯罪又十分突出,在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中,青少年占到这类犯罪的70%左右。杨洪芳、李如森则认为青少年犯罪的特征包括四个方面:(1)犯罪类型趋于多元化,以经济犯罪与暴力犯罪为主,其中,将公私财产据为己有为目的的财产类型犯罪为主。(2)犯罪主体低龄化,学生犯罪比率上升。在学校中小学生和初高年级学生占86.2%。(3)流动青年犯罪增多,文化素质不高,且受外在环境影响,部分辍学流向社会的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4)团伙犯罪更加明显。结伙暴力犯罪增多,有的甚至结成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团伙。[13彭士华、袁伟民针对青少年犯容易走上违法道路认为,青少年时期具有冲动性和盲目性的特点,起正处在生理和心理变化时期容易冲动,往往受到外界刺激突发犯罪且不计后果。[14]
三、青少年犯罪的相关研究
(一)社会学视角
默顿认为,社会越轨行为的发生与社会所确立的合法文化目标及其与实现这些目标所确立菜单合法方法的脱离有关[15]。而在对青少年犯罪进行考量的过程中,传统的观点往往将青少年犯罪发生视为社会不良因素[16]的影响与青少年自身的不成熟的双重影响所致。青少年对社会的认知和自身世界观、价值观的塑造处于含混不清、尚未定型的局面,如果某种社会亚文化长期对青少年心理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青少年便对这种亚文化予以认同,于是犯罪就可能发生。
莫洪宪认为青少年的认知能力有所提高,思维已有一定的独立性、抽象性和逻辑性。他们向往独立思考,但由于认知水平的限制,他们看问题往往容易偏激,有着明显的表面性和片面性,是非界限不清。同时,由于我国普法教育的力度相对不足,青少年对法律、社会规范的教育相对欠缺,当其自身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浑然不知,一步一步坠入犯罪的深渊。[17]
孙晓励认为人类依其自身的利益,基于生存的目的,在可能性空间进行选择活动,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社会个体还不能够充分自由选择自己的行为,而不致损害社会、他人的利益。所以,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吻合一致,没有利益的差异,也就不会产生违反社会利益、危害社会、损害他人利益的犯罪行为。[18]
(二)犯罪学视角
曾幼涵认为个体的冲动性和低自我是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依据国外相关研究总结这种人格特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其一,求乐冲动性:它反映个体对感官刺激的追求偏好,而不考虑未来后果;其二,情绪冲动性:它表现为个体缺乏对情绪的控制和理能力,忍耐性较差,并且常常将自己的愤怒情绪通过行为发泄出来,引发不良的行为后果;其三,无计划性:它表现为个体做事缺乏计划,不善于深思熟虑,草率决定,轻率行事;其四,低恒毅性:它反映个体意志力薄弱,缺乏恒心与毅力,做事漫不经心,不能坚持把一件事彻底做完或做好。[19]
MachteldHoeve等人认为,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路径可能有多条,最终会形成多种类型的犯罪人。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发展变化会受父母对其童年时的教养方式影响[20]。
Moffitt认为限于青春期型犯罪人常常受那些终身持续型犯罪同辈的影响,易于模仿其行为方式而出现犯罪行为;而终身持续型犯罪人却不太受同辈影响。但是,他们容易在某种环境和机会下结交到那些与他们臭味相投的青少年,使他们看起来似乎也受到同辈影响,而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主要因为,他们与那些臭味相投的同辈之间,欠缺真诚的交往和真实的友谊,彼此间也不存在切实的信任和实质性支持。而且,终身持续型犯罪人和限于青春期型犯罪人之间,同样缺乏切实的信任和真实的友谊。[21]
四、文献评述
文献研究发现,学者对青少年吸毒犯罪的学术研究是多种多样的,涉及到了多个研究领域。然而,现有研究面广而泛,缺乏深入的探讨和研究。鲜有从社工介入视角来开展群体性特征研究,深度了解不够;另外,缺乏纵贯研究,大多数研究集中在某一特定时期,没有长期的跟踪了解,这使得对吸毒犯罪青少年行为转化及认知过程缺乏研究。
参考文献:
1.孟芳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信息化平台研究,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第19页。
2.鞠青:《中国城市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模式研究报告》,北京法律出版2005版,第38页。
3.杨兆华:关于当前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和思考,《安徽教育》1995年第2期,20至22页。
4.陆士祯、王明:《青少年社会工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8页。
5.单光鼐等:《中国青年发展报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44至46页。
6.[16]王斌.共青团协助政府管理社区青少年事务研究[R],http://baike.baidu.com/view/7917203.htm,上海:同济大学,2007:第44页。
7.[11]胡婷.青少年吸毒及其家庭治疗[D],http://max.book118.com/html/2013/0420/3639157.shtm,武汉,中南民族大学,2011:6至8页。
8.李云鹏:我国毒品定义之思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83至87页。
9.段秋关:毒品的定义及构成要素,《西北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第29页。
10.夏国美:《社会学视野下的新型毒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版,13至15页。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版,23至27页。
12.数据来源:2001-2010年中国法律统计年鉴。
13.杨洪芳,李如森: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和对策,《思想政治课教学》2001年第9期,55至56页。
14.彭士华,袁伟民:青少年犯罪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54至57页。
15.[法]迪尔凯姆:《社会研究方法的准则》,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1999年版,第68页.
16.刘悦:当代中国社会越轨问理的成因.与解决途径,《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第83页。
17.莫洪宪:《犯罪学概论》,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2003年版。
18.孙晓励:青少年犯罪研究,《青少年犯兼研究》1988年第3期.26至28页。
19.曾幼涵:解析青少年犯罪率高峰之现象:低自我控制与成熟代沟之再议,《江苏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4期,第149页。
20.MachteldHoeve,ArjanBlokland,Trajectoriesofdelinquencyandparentingstyles,JournalAbnormalChildPsychology,Vol.36,No.4,2008,pp.223-235。
21.TerrieE.Moffitt,Life-course-persistentversusadolescence-limitedantisocialbehavior,Developmentalpsychopathology,Vol.3,No.2,2006,pp.570-598。
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2.本课题要研究或解决的问题和拟采用的研究手段(途径):
本文主要致力于青少年吸毒犯罪的研究,笔者将从我国青少年吸毒犯罪现状作为切入点,开始本课题的研究,对国内学者的观点做一个初步总结和评述,再而引申出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及主要内容。以社会支持理论,社会学习理论,失范压力理论等作为理论支持,采用文献研究法为主,系统分析法为辅作为研究方法。笔者将会从个人,家庭,社会三方面进行一个比较深入地探究及思考,并以此为基础,探讨青少年吸毒如何进行社工介入的有效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