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冲突开题报告

 2022-05-03 09:05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在当代,随着法制观念的普及,人们有了这样的疑问和争论,能否用非法手段追求公正?如非法得来的证据是否可以成为呈堂政供?或者,有一个社会警察的角色,在他行动过程中使用了非法手段,但实现了实体正义,也没造成其他后果,他是否应该被拘捕?在某些无形却又真实存在的价值(伤害)里,法官能否为了程序的正义,而置这些无形价值于不顾?实体正义存在很大的主观性,是否有必要为了寻求实体正义而弃成本更小且能更快实现的程序正义于不顾?等等这类问题。对于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在两者有冲突时,到底是程序正义应服从于实体正义抑或程序正义有其自身独立的价值?研究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冲突,探讨二者发生冲突的情形及原因,运用法哲学、政治哲学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论证,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思考解决其冲突的有效方法,对于指导一线法律工作者的工作,加强人们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乃至促进我国法律法规的完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论文大纲

论文题目:论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冲突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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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的方法与步骤

文献阅读法:通过大量阅读相关论述,来构思论文框架。

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对影响法律判决的种种因素进行总体把握,以法院案例、卷宗为基础,采用模型进行了定量分析、对于突出案例进行个案分析等。

微观与宏观分析相结合:从宏观处着手,找到各类影响程序正义完全等价于实体正义的因素,然后再以具体案例为例,即从微观的角度,进一步论证其准确度。在此基础上,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分析更加能够印证程序正义不断切近实体正义的发展状况和进展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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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参考文献

1.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洪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2.陈瑞华:“程序价值理论的四个模式”,载《中外法学》1996年第2期

3.丹宁勋爵:《法律的正当程序》,刘庸安等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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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月10--19日,确定选题。

2,2022年2月22--3月2日,查找资料,做好文献综述。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

3,3月7日--3月16日,学生要完成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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