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分析研究开题报告

 2021-08-08 23:38:50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公共利益往往被当成一种价值取向、当成一个抽象的或虚幻的概念,经济学家认为,公共利益的物质表现形式就是公共物品。为此.我们不妨首先了解经济学上所谓的公共物品的概念。简单地说 ,所谓公共物品是指任何个人无法排他地占有和消费的物品。通俗地说,在一部分人消费这种物品的同时,并不排斥另一部分人使用这种物品正如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中说的公共物品是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货物。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使用者不能被排斥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最常见的例证就是国防和不拥堵的道路桥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旧城改造的不断深入,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显得尤为重要,城市规划是为了城市科学性建设进行的空间和资源上的有效计划和分配,既然涉及到空间资源分配问题,就会牵扯到利益问题,尽管公共利益在司法以及理论上还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但它确确实实存在于我们的生活和发展过程中。通过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公共利益的分析研究,配以判断某个规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公众的利益。并利用经济学等方法知识对其进行研究分析,探讨当前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公共利益的表现形式。简单说,公共利益是衡量城市规划合理性的重要依据。通过城市规划公共利益的分析研究也能明确公共利益的范围和层次,明确公共利益的概念,规范公众对于详细的城市规划的参与等。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国外研究综述

作为历史进程概念的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迄今已经数十年。在理论层面,在1970年代,理性综合规划制度遭到了来自都市学者与规划学界的挑战。左翼的都市学者像是manuelcastells和davidharvey直斥主流规划以公共利益为名,实则常成为上地炒作的帮凶。而在另一方面,以pauldavidoff为主的辩护式规划师则发展了激进的规划论述。他们认为所谓公共利益常常只是反映了某些族群或阶级的利益,而其他的社会团体(例如少数民族,女人,劳工等)的利益则不被主流的城市规划所考虑。因此,他们主张规划师应当代表这些弱势团体在国家决策机构内进行折冲。事隔近三十年,这些在当时颇为另类的观点,至今虽未成为规划学界的主流,但它们至少建立了一个论述的战场,一方而挑战了主流的理性规划实践,另一方面则扩大了规划专业的视野。其中最具有影响的莫过于johnfriedman所主张的,公共领域的规划乃是一个将知识转换为行动的过程。在这样的定义下,所有的社会动员(劳工,女性,原住民,)都可说是某种型式的城市规划。然而,随着20世纪七八十年代后福特主义时代的来临放松经济规制,协助私人开发成为经济转型期的政府行为。城市规划的价值被重新理解为如何积极服务于投资开发的过程。城市规划的位置越来越接近开发商,而且,随着合作开发方式的盛行,用绝对的公私两分法来鉴别公共利益的界限也愈加模糊。这就越发使得城市规划在为平衡其他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的努力上处于艰难的境地。与此同时在政治经济界也对公共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美国经济学家伯格森(abrambergson)和保罗萨缪尔森(paulsamuelson)提出了社会福利函数。把社会福利(即整个社会成员福利的总和)设计为与一些自变量相关的函数式,这些自变量包括所有影响社会福利的因素(其中影响社会福利的收人分配可以通过个人的商品购买力来衡量)。这样,在一定时期内确定的国民收人条件下,针对每一个人的偏好都能得到一个社会福利函数的一个最大值,公共政策的目的就是确定最优的社会福利最大值。这时,社会福利最大值(公众利益)的确定就与决策者的价值取向联系起来。

美国经济学家j.m.布坎南(j.m.buchanan)在1960年代提出公共选择理论。他认为在与公众利益有关的决策中,实际上并不存在根据公众利益进行选择的过程,只是集团之间或组成集团的个体之间相互讨价还价、妥协与调和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福利的最优化应该是契约的结果,而不是选择的结果;政府的作用更像是一个契约仲裁者,而不是一个社会福利的最优化者。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内容

1绪论

1.1选题依据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4. 研究创新点

城市规划向来标榜自己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但究竟什么是公共利益,似乎是一个既十分明了

又非常模糊的问题。说它明了是因为这个问题好像人所皆知,没有必要进行解释和论述相对于个体利益的就是公共利益,我们可以很容易地举出公共利益的例子。例如国防安全、社会安定、国民经济繁荣、环境保护、提高文化水平等等。说它模糊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界定它的准确内涵和外延,它时常作为一种崇高而遥远的理想出现在规划师的脑海里同时在城市规划工作中.我们又时刻都被这种模糊不清的命题所困扰。更有不少情况下明明是一些人为了一定的商业目的,却明目张胆地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而声称代表公共利益的城市规划常常处于下风或劣势的地位。另一方面,我们自己也无法解释.城市规划所反映出来的利益为什么就代表了公共利益它又是怎样代表公共利益的。这多少让人感到城市规划代表公共利益是一句挂在嘴边的口号而非一种制度安排。尤其是近几年来旧房改造、政府拆迁过程成造成的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利益纠纷愈发严重,我们对其进行分析研究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对于调节政府与民众关系的方面。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发小红书推广免费获取该资料资格。点击链接进入获取推广文案即可: Ai一键组稿 | 降AI率 | 降重复率 | 论文一键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