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罕见病保险模式研究_基于政府购买服务视角文献综述

 2022-12-06 17:03:37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一、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

2月29日被确定为国际罕见病日。2016年2月29日,是第九个国际罕见病日。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罕见病为患病人数占总人口的0.65permil;~1permil;的疾病。世界各国根据自己国家的具体情况,对罕见病的认定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美国将罕见病定义为每年患病人数少于20万人(或发病人口比例小于1/1500)的疾病;日本规定,罕见病为患病人数少于5万(或发病人口比例为1/2500)的疾病,中国台湾则以万分之一以下的发病率作为罕见病的标准。中国目前没有相关的定义,罕见病约有80%是由于基因缺陷所导致的。目前中国罕见病的现状主要有:病人药物可及性程度低,罕见病社会保障政策缺失,社会宣传和公众认知不足等问题。
由于罕见病药物研发费用昂贵、风险巨大、市场需求量小,多数制药企业不愿进行开发,社会应支持政府制定特殊的罕见病药物研发激励政策,促进更多的罕见病获得有效治疗方法。国际上仅有约1%的罕见病有特效的治疗方法,而在我国注册的罕见病药物微乎其微。由于研发过程耗资巨大,罕见病的有效治疗药物价格昂贵,多数患者家庭无力支付。

Medicare是由美国联邦政府管理国家社会保险,现拥有30家私人保险公司。它主要适用于年龄65岁或以上的老年人,65岁以下而患有某些残疾或者患有末期慢性肾病(需要透析、肾脏移植)等治疗的人。1983年美国颁布了《罕见病用药法》,对罕见病临床研究费用减免税金,并提供研究资助,罕见病患者享有政府医疗保健计划和商业保险双重保障。

二、研究手段及方法

本文主要分析美国Medicare中罕见病的保险运营模式进行研究和分析,基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视角,通过文献分析法,深入浅出地分析它存在的原因以及这种运营模式的优势与不足,并进一步结合我国的罕见病用药的实际情况和基本的医疗保险政策。

三、文献综述

胡娟娟,陈昕等在《美国医疗照顾保险处方药福利计划中罕用药保障水平分析》一文中指出,目前我国的部分城市开始启动罕见病和罕用药的医疗保险制度。但是我国目前的罕用药保险呈现:保险覆盖面窄,报销额度低,报销不稳定的问题。我国需要建立国家级罕用药医疗保险制度和补充医疗保险。基于此背景,对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探究,以Medicare为主要切入点进行分析。

刘琴琴在《美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研究》一文中指出,美国私营保险公司包括非营利性健康保险公司(如蓝盾、蓝十字公司)及营利性商业保险公司。这个模式在罕见病医疗保险中也得到了体现。

Medicare Part D计划又称Prescription Drug Plans, 是美国政府向私人保险公司购买的处方药福利计划。在《美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研究》中强调,保险公司和其他私营保险业机构会协助政府提供这些计划,医疗保险会和私人公司联合来提供处方药品的范围。这些公司大多数提供了一个广泛的选择范围,有不同的处方药和不同的资费标准。医疗保险处方药计划是自愿参加的。如果公民希望参加的话,必须选择一个最能满足需要的医疗保险计划,然后才能参加处方药计划。在大多数情况下,参加医疗保险处方药计划是不能自动转入的。保险受益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药品保险经营者自愿参加,既可以加入独立的处方药计划(stand-alone PDP)中,也可以加入Part C计划来取得(MA-PD)。目前,Part D覆盖抗癌药、抗抑郁药、抗癫痫药、抗精神病药、抗艾滋病药和免疫抑制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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