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一.研究背景
随着医疗需求的增加和医疗费用的增长,许多家庭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屡见不鲜。而重大疾病患者及其家庭所承担的高额医疗费用,大部分来自于高值药品。高值药品在国外通常被称为“high-cost medicines”,虽然国内外对高值药品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但通常指价格昂贵、疗效显著、患者需承担大部分费用、针对某些重大疾病临床必需的药品,尤其是国内外医药公司研制的创新药、专利药。
201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我国将加快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频率,把更多救命救急的抗癌药等药品纳入医保。2020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虽然我国高值药品相关保障政策处于起步阶段,但国家正在逐步重视,推行多种政策保障高值药品的可及性,如山东省明确54种重大疾病治疗所需的高值药品,采取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盒定点零售药店“双渠道”销售模式,并要求将定点药店特药收费纳入医保结算系统。
目前,针对高值药品医保支付模式的研究,多数学者是以某地区为例,具体分析该地区支付模式的先进措施与不足之处,而我国各个地区、省份,关于高值药品的医保支付模式都有所差别,相关研究难以广泛涉及。本人将针对国内大陆地区高值药品医保支付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深入了解高值药品目录、报销比例、补偿机制及目前存在的不足等情况,借鉴国内外优秀经验,根据国内大陆地区具体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1.研究目的
针对我国大陆地区江苏省、辽宁省、青岛市高值药品医保支付模式的具体情况,进行文献查阅,更深入地了解大陆地区高值药品医保支付现状。同时,调查研究国内外高值药品先进的支付措施与管理办法,通过对比分析,借鉴境外先进经验,完善国内大陆地区高值药品医保支付模式的不足。
2.研究意义
完善高值药品医保支付模式,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是保障人民生命权、健康权的必然举措,对于建立中国特色医疗卫生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都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务院高度重视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要求加大对合规医疗费用界定的研究[1,2],以防范重大疾病患者的经济风险,保障大病患者能得到保险与救助。经过笔者的初步调查分析,发现针对高值药品医保支付政策的研究较为稀缺。因此,本文重点研究江苏省、辽宁省、青岛市相关政策,发现我国大陆地区高值药品医保支付模式存在以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