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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在《药品管理法》中,药品的定义为具有预防、诊断和疾病治疗作用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而在所有药品中,新药备受人们的关注,新药的产出不仅是代表临床治疗发展的前沿导向,与人类健康息息相关;也是医药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我国的药事管理体制经历 60 余年的发展,在这期间药品监管部门对新药的定义也在发生变化。新药研发根植于科学与合理的定义和分类,只有严格新药的定义才能保证新药的质量。建立起一整套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药品审评审批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可以加快创新药的研发速度,提高研发质量和我国医药产业的总体发展水平。2001 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自此我国政府将《药品管理法》中的新药由未曾在国内生产的药品重新定义为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自新药定义变更以来,医药企业申报注册的药品质量不断提高,临床用药的需求得到较好地满足。但同时,在制度理念上,政府规制手段与目标相偏离,制度设计初衷与实践相脱节;在体制安排上,药审中心能力不足,审批权过度集中,社会力量参与有限;在规则执行上,审评信息透明度不够,审评过程中与药企沟通不畅,针对药企的培训不足,特殊审批没有发挥作用。 2015年11月11日,为解决药品注册积压,提高仿制药品质量,鼓励新药创制,国家发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从提升审评标准,改善临床试验审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试点等多环节发力改善医药行业的研发现状。在药品的创新属性上,新一轮改革将进口药品与国产药品不区分地域,统一以时间维度进行考量。但我国医药企业研发和生产的仿制药品与原研药品相比质量标准不完全一致,新药的创新以及激励作用不足,不仅造成国内多家企业申报同一品种的申报数量剧增,也导致新药市场发展缓慢。目前的药品注册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对医药产业发展的期望,阻碍了医药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本文通过分析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改革的新药创新情况为切入点,从监管政策和企业经营两个视角出发,结合在研究过程中发现的新药创新发展的实际问题,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新药研发模式、经验和案例分析的方法,探讨在新一轮药品注册制度改革背景下,如何激励新药的创新研发,为新药的创新研发提供参考借鉴。 二、文献综述 (一)药品注册审评审批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药品管理法》制定于1984年,建基于当时的医药环境,整个立法思路都是针对仿制药设计。随后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新药审批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一大批法律法规具体确立了新药审批制度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流程。然而经过多年的发展,把握好药物审评和审批尺度,达到用药安全、有效,又能恰当地激励药物创新,仍然是药品注册管理所面临的重点和难点之一。金成波【1】等学者认为制度理念上的问题、体制安排上存在的不足以及无法顺利规则执行三个方面导致了新药审批面临着困境。而冯爱玲【2】学者认为,药品注册审评审批制度的改革规则的不确定性常常让企业无所适从,中小型企业由于进度和资金的原因无法紧跟市场方向,激励政策的力度缺陷也导致了新药创新研发缓慢发展。。 (二)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改革 2015年11月11日,国家发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从提高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严格审评审批质量、明确上市许可人制度、确定临床试验责任、药品新注册实行分类等多个角度改革,大大提高了药品注册审评效率和审批时限,这也提高了国内的创新药物的积极性。一些应对严重公共卫生难题和重大疑难疾病的创新药和首仿药通过优先审评审批进入市场,解决了部分患者无药可用问题,大幅提升了公众对于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获得感。 然而,经过了2001年、2003年、2015年三次修改,《药品管理法》确立的新药审批的制度在审批原则、程序以及标准等方面还是暴露出不少问题【3】。比如,在新药审评的核心环节技术审评阶段【1】, 我国的规定包括技术审批和行政审批两个步骤,而技术审批并不是核心环节,行政审批更为重要。技术审批主要由第一专业评审人员进行技术审批并撰写技术审批报告,另有一位技术审批人员提供相关技术审批意见给第一技术审批人员进行参考和补充。第一技术审批人员将技术审批报告递交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开始进行行政审批,并得出审批结论以确定下一步的进程,包括补充资料通知、批准、不批准和退审等。此外,在新药审评中,审评员是终身负责制和第一责任人,这大大束缚了审评员的手脚。终身责任制有一定合理性,可以督促审评员认真履职,但同时也违背了药品的特点和人们的认识规律:受技术手段和认识水平的局限,创新药即使有副作用也往往要在临床应用很多年之后显现。作为政府规制的新药审批制度,手段与目的已经出现了偏差,需要重新调试二者的关系。 (三)我国与美国仿制药品注册审评审批体系比较 单伟光,沈锡明【4】等学者认为:以文献为基础的仿制药注册申请是美国最早的仿制药注册审批制度。为了完善注册审评审批制度,美国在 1992 年颁布出台了与仿制药有关的又一法律《仿制药实施法》,该法给予了 FDA 可以对有关仿制药的犯罪行为进行校正的权利,有效控制了在这个阶段仿制药制造业出现的腐败现象。王宇【5】学者认为,为加快仿制药审批速度,美国国会颁布了《处方药申请付费法案》(PDUFA),对药品申报进行一定数额的收费。这部法案的目的在于解决 FDA资金不足的问题,为 FDA 的药品审批聘用更多的评审专家以及更新有关的信息技术设施,这样就可以在保证审评质量的情况下提高药品审评速度。韦冠学者指出,2003 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专利登记及停审期的管理规定》,其中一些规定对仿制药的发展十分有利。 2007 年美国国会出台了仿制药价格及效益计划(GIVE),通过优化评审理念、改进评审程序、应用高新技术手段三方面,使仿制药的审评工作更加的简洁高效。 我国新药注册审批制度的法规框架部分借鉴了欧美法规体系,以其先进经验而构建成我国目前较完整的法规体系,在多年的监管工作中起到支撑性的作用。但是我国新药注册审批制度的法规体系与欧美相比,在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运作的灵活性以及技术体系的丰富性和全面性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国在药品注册审批工作上直接指导工作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不同于欧美法规法令既有法律强制性,又有工作指导性。与欧美法规相同层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工作难以灵活开展,需要多年的积累和努力。 (四)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改革对新药的激励作用 2月22日,CFDA官网发布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药品技术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该通知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已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复授权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停止按《通知》的程序和要求受理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申请,企业之间的药品技术转让按照《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报补充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审评审批。韩月、刘兰茹【6】等学者认为,药品技术转让对我国新药研发和创新、技术商业化、产业结构调整及生产资源优化配置、药品技术市场和医药产业经济的发展具有推动和促进作用。实现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效推动药品研发成果的产业化,有利于更好满足人民的用药需求,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医药产业技术的良性发展。 2017年,中国加入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标志着中国新药研发逐步走向国际舞台;2017年,各类医药政策密集发布,是我国医药行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同年,两办创新意见的出台,为我国创新药物研发开创了新天地。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由国务院、卫计委、食药监、人社部、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参与发布的医药政策文件共计400余份,远超往年。文件内容涉及临床试验管理、新药审评审批改革、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为促进创新药物研发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满足公众临床用药需求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创新药物研发而言,2017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为我国良好的新药研发政策环境又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以该意见为核心的新药研发政策引起业界高度关注,不仅对创新主体起到极大的鼓舞作用,对我国新药研发与国际接轨也将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四、研究方法 本论文首先采用定量分析法对自2015 年我国医药企业的药品注册申报、上市和销售情况进行分析,保证了论文数据来源的可靠性;然后,运用统计分析法对新一轮药品注册制度改革中的政策和在实地调研企业出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然后,运用横向研究法对药品改革后新药研发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借鉴发达国家的制度改革;最后,结合药品注册法规在改革中所做的调整和努力,分析新药的可发展方向,为医药企业发展方向调整提出建议。 本文采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的药物综合数据库、新药研发监测数据库以及内部分析数据,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整体研究。 五、论文三级大纲 第一部分 前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相关概念界定 四、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一)资料来源 (二)相关方法 第二部分 我国药品注册自2015年来的改革及变化 (一)药品注册审评审批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对存在问题做出的调整和完善 第三部分 欧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及新药的改革借鉴 (一)美国新药注册审批制度 (二)欧盟新药注册审批制度 (三)比较分析 (四)小结 第四部分 讨论我国注册审评审批审批制度不足之处和新药创新研发的激励建议 (一)主要研究结果 (二)研究创新 (三)研究局限与总结 (四)完善我国的注册审评审批制度,激励我国创新药物研发 六、论文的重点、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1.重点:本文重点在于根据新药的药品注册制度改革的研究,提出建议,期望对企业的新药创新研发产生激励和促进作用。 2.难点:1.改革政策的正确解读2.可靠数据的获取3.国外相关制度的参考借鉴 3.可能的创新处:目前有许多文献和文章放在了对于药品注册制度的解读以及预测上,却很少有学者注意此对企业新药注册以及新药开发创新的影响。本文从企业角度出发,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医药乃民生健康之根本,保证企业的药品注册顺利进行、提高新药创新活力,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国民健康,也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 七、论文的初步进度安排 1.2018.1.22-3.20 研读文献并收集整理资料,在导师的指导下,确立论文题目,撰写开题报告 2.2018.3.21-4.15 关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和国内制度变化,继续收集资料,对论文分块研究,同时研究其他学者的相关论文 3.2018.4.15-5.15 梳理研究工作以及成果,完成论文草稿,与指导老师进行交流,根据指导意见完成初稿的撰写。 4.2018.5.15-5.30 在指导老师的帮助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论文定稿 5.2018.5.31论文打印,答辩。 八、参考文献 [1].金成波. 浅析我国新药注册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中国卫生法制》(J),2016年3月24日. [2].冯爱玲. 我国药品注册制度调整对新药研发的影响研究(A)1001-0408(2017)22-3025-05 [3].赵永新,吴月辉.创新药临床审批为何这么慢?[N].人民日报,2015年8月1日. [4].单伟光,沈锡明,孙国君.Bolar 例外的由来及对我国仿制药企业的影响[J].新西部, 2009,16: 252-255. [5].王宇.我国首仿药的法律状态及对策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湖南长沙:中南大学, 2014. [6].罗慧莉 陈时飞 曾苏.药品注册中剂型变更的创新导向(J).中国现代应用药学,2007年5月 [7].张孝法. 我国药品注册审批制度的历史变革及解析(O).中国中药杂志,第34卷第20期2009年10月 [8]. 谷泓铮.药品注册制度改革背景下激发医药企业创新活力的研究(J).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2016年5月1日 [9]. 宋金露.美国仿制药品注册审批制度对我国药品审批的启示 郑州:郑州大学2016年4月1日 [10].李岩.关于完善我国仿制药品注册管理体制的研究.沈阳:沈阳药科大学2009年5月21日 [11].陈慧.中国与欧美新药注册审批制度比较 上海:复旦大学 2011年9月25日 |
资料编号:[382949]
